2019军转干公共基础题库393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4-21 20:50:11
1.李某为公司仓库保管员。某日,两歹徒威逼李某交出仓库钥匙而持刀追打李某,李某被打成重伤,无奈之中李某抢了路边正在停车的黄某的摩托车逃走。李某抢走摩托车的行为(单选题)
A.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他人车辆,属于抢劫行为,侵犯他人利益
B.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他人车辆,属于盗窃行为,侵犯他人利益
C.不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摩托车属于正当防卫,保护了公司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D.不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摩托车属于紧急避险,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但保全了更大的合法权益
【正确答案】D
【中公解析】《刑法》第21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李某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为D。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民族精神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判断题)
【正确答案】×
【中公解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
3.正当防卫是合法的行为,可以不受限制地实施(判断题)
【正确答案】×
【中公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所以说,正当防卫是合法的行为,但是有必要的限度。故本题判断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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