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一)转业复员干部个人档案材料,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档案管理规定》整理档案,要求装订整齐,材料齐全,排列有序,无涂改造假。具体为:
1.档案材料填写规范,内容准确、真实,特别对转业复员干部的入伍时间、地点、晋职(级)、奖惩、学历、配偶常住户口、联系方式(手机号)等材料,要收集齐全,认真甄别,准确填写。 2.转业干部必须提供配偶“三证”(结婚证、配偶户口本首页和户主页、身份证)复印件,字迹清晰可辨并加盖政治机关公章;配偶随调的转业干部还需要配偶工作单位出具证明。上述证明材料装订整齐随转业干部档案材料一并上报。 3.奖惩情况以档案内的立功(处分)登记表为准,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需提供通令复印件,并加盖团以上政治机关公章。 4.转业复员干部档案中必须有干部转业复员鉴定和《干部增资审批表》(仅需转业当年,同时干部档案工资级别目录部分应加盖政治部门或干部处(科)印章)。已离婚的转业干部档案内要有离婚判决书复印件并由团以上政治机关加盖公章。 5.进福建省安置的转业干部应填写《福建省军队转业干部功绩量化计分表》一式三份,计分方法按《福建省军队转业干部功绩量化计分实施办法》计算(闽军转〔2015〕6号,文件附后),由军队转业干部本人签字确认,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审核盖章后随档案移交(不装订入干部档案)。 (二)随调军转干部配偶个人档案,审查军转干部随调配偶档案材料时,应分清工作岗位性质,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要有社保相关材料,同时要把握好如下政策规定: 1.根据福建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闽人发〔2001〕18号)通知,从2001年2月21日我省停止办理聘用干部审批。 2.随调军转干部配偶是部队职员干部的,根据1993年8月10日总后勤部〔1993〕后令字第3号《军队职员吸收录用管理办法》规定,接收国家统一分配的中专以上毕业生和军队转业干部,由师以上单位审查,军级单位批准;从工人(其年龄在30岁以下)中选拔录用职员,由军级单位审查,大军区级单位后勤部批准。从2000年3月起部队停止吸收录用军队职员干部。不符合以上条件与审批权限的,不能作为军队职员干部移交。 3.随调军转干部配偶是企业职工的,应经当地县级以上劳动部门批准的方为有效。 通过以往工作经验看,福建省一般情况省直单位:正团职有50%以上平职虚职或降一职实职安排,不满3年的只能选降一职虚职安排;副团职降一职虚职安排;营职以下(含专业技术干部)均安排科员。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漳州市、莆田市:正团职50%以上降一职虚职(党组成员)安排,不满3年的降一职虚职(不是党组成员)安排;副团职满3年的降一职虚职安排,不满3年的降两职虚职安排;营职以下(含专业技术干部)均安排科员。龙岩市、三明市、宁德市均平职虚职安排。南平市:正团职降一职实职安排;副团职降一职虚职安排;营职以下(含专业技术干部)均安排科员。责编:曾珂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