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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干黑龙江佳木斯关于做好2006年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7-05-23 22:18:07

 各市、地军转办,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按照《关于做好2004--2006年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期间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04] 7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军转办《关于做好2006年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的通知》(国转办[2006]8号)要求,现就做好2006年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原则

2006年是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期间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的收尾之年,做好今年的军转培训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市地、各承训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培训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继续贯彻"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按需施教、注重实效"和"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从实际情况出发,科学合理地制定培训规划,切实增强军转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培训质量。

二、培训规划

2006年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仍分为全员适应性培训和培训两个阶段进行。全员适应性培训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引导军队转业干部认清形势,转变思想观念,提高适应地方工作的能力,尽快发挥军转干部的人才优势,时间不得少于一周。培训要着眼于军队转业干部履行新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分类组织实施。除对口安排的专业技术干部外,其余的军队转业干部都应在上岗前培训,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根据我省今年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分布情况,全省市地设10个培训点: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含大兴安岭地区)、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鸡西市(含鹤岗市、双鸭山市)、伊春市、七台河市、绥化市、黑河市。中省直单位设6个培训班:公安系统、安全系统、工商系统、地税系统、国税系统和省直系统。

食品药品监督和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可相应参加当地或省直系统培训班。其它接收军队转业干部人数较少、专业性较强、单独办不了培训班的中直系统,可利用本系统的培训条件,结合本系统干部培训或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培训实施。

为规范教学,统一标准,公务员、行政管理、政法(公安、司法)、税务管理、工业企业管理、商业企业管理6个培训的课程要按照国家统一的教学计划(附后).实施。

积极推进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要将培训工作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创业相结合,开展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创业所需知识、解决社会角色转变等方面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创业能力。经军转部门审核同意,有条件的地方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可以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

三、培训要求

l、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军转培训的组织实施,由各地军转培训中心、行业系统培训教育单位以及军转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负责。

军转培训中心要充分发挥在培训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把工作重点放在教学和管理上。同时,要认真搞好培训需求调研、教学管理、服务保障、考试考核等工作。要不断改善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要坚持为军转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自觉接受上级和同级军转部门的指导。

2、逐步建立军转培训评估制度

培训评估由军转部门组织,对各类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班及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师资队伍、组织管理、基础设施等做出评估,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要逐步建立军队转业干部培训评估档案。

3、积极探索军转培训工作改革

要积极适应军转培训工作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不断加强培训工作的研究探索,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进一步促进军转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各市地、各承训单位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对人才的整体需求,把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各类社会培训力量的作用,积极探索政府指导下的多形式、多渠道的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体系。

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经费由军转部门统一管理使用。培训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克扣。

各市地、各承训单位要在10月10日前将培训所需教材数量传真报省军转办,10月l5日前将培训计划和教学方案报省军转办。培训工作结束后,各市地、各承训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并将培训工作总结报省军转办。

联系人:李江,联系电话:82876669(传真)

 

 

二00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公务员等6个专业主要课程教学计划

一、公务员专业

1.《基础国情概要》 20课时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 25课时

3.《公务员法释义》 35课时

4.《公共行政管理》 35课时

5.《行政法教程》 30课时

6.《财政工作知识读本》 35课时

7.《实用公文写作》 35课时

8.《对外关系读本》 20课时

9.《干部人事工作读本》 25课时

10.《国防建设及预备役知识读本》 20课时

11.《计算机应用教程》 50课时

二、行政管理专业

1.《基础国情概要》 20课时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 25课时

3.《公共行政管理》 40课时

4.《领导科学概论》 30课时

5.《行政法教程》 40课时

6.《对外关系读本》 20课时

7.《干部人事工作读本》 30课时

8.《管理心理学》 30课时

9.《国防建设及预备役知识读本》 20课时

10.《计算机应用教程》 50课时

三、政法(公安、司法)专业

1.《基础国情概要》 20课时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 25课时

3.《公务员法释义》 25课时

4.《财政工作知识读本》 30课时

5.《宪法简明教程》 30课时

6.《新编刑法简明教程》 35课时

7.《新编刑事诉讼法简明教程》 35课时

8。《民法简明教程》 30课时

9.《民事诉讼法简明教程》 30课时

10.《干部人事工作读本》 20课时

11.《计算机应用教程》 50课时

四、税务管理专业

1.《基础国情概要》 20课时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 25课时

3.《经济法教程》 40课时

4.《财税金融读本》 40课时

5.《基础会计学》 40课时

6.《公务员法释义》 30课时

7.《干部人事工作读本》 25课时

8.《计算机应用教程》 60课时

其它课程根据教学实际安排

五、工业企业管理

1.《基础国情概要》 20课时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 25课时

3.《经济法教程》 40课时

4-《基础会计学》 40课时

5.《管理心理学》 40课时

6.《干部人事工作读本》 25课时

7.《实用公文写作》 30课时

8.《计算机应用教程》 60课时

其它课程根据教学实际安排

六、商业企业管理

1.《基础国情概要》 20课时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 25课时

3.《经济法教程》 35课时

4.《基础会计学》 35课时

5.《管理心理学》 30课时

6.《干部人事工作读本》 25课时

7.《实用公文写作》 35课时

8.《计算机应用教程》 60课时

其它课程根据教学实际安排

除上述6个培训外,其它培训教学计划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责编:文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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