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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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13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市级单位接收安置军转干部准备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军发〔2017〕131号)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17年接收安置军转干部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使命感,身心健康。
二、岗位需求
三、遴选程序
(1) 军转干部报名工作启动后,学校人事处在"中央单位和北京市市级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中进行审核。
(2)北京地区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统一笔试。笔试成绩由市军转办统一发布。军转干部可在规定时限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
(3)学校组织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工作。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根据统一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0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人数未达到1:10按照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选将在报名系统中发布。面试过程全程录像。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加权而成,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四、体检和公示
学校人事处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
学校将体检通过的拟录用人员信息于人事处网页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与拟接收的军转干部签订《北京市2017年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登记卡》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报考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人事处咨询电话:83952283
纪委监督电话:83952128
责编:文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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