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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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为人所实施的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必须侵犯数个不同的直接客体。这是想象竞合犯的另一客观特征,也是此种犯罪形态触犯数个不同罪名的原因所在。需要强调的是,一般而言,想象竞合犯的这一构成特征突出地表现为,行为人所实施的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同时直接作用于体现不同直接客体的数个犯罪对象。
4.行为人实施的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必须同时触犯数个罪名。这是想象竞合犯的法律特征。所谓数个罪名,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不同种的罪名。一个危害社会行为触犯数个同种罪名,不能构成想象竞合犯。
想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
目前,对于想象竞合犯应采用"从一重处断"的原则予以论处。即对想象竞合犯无须实行数罪并罚,而应按照其犯罪行为所触犯的数罪中最重的犯罪论处。
责编:文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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