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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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考方试
此次就业岗位安置考试分笔试和考核(政审)相结合进行。
1、笔试考试内容:考试科目设《公共基础知识》1科,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2017年8月22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注意事项:考生须在考试前5天内到县退伍安置办领取准考证。进入考场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不准夹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纸张和手机。
(三)考核(政审)
由县退伍安置办、县民政局共同负责组织考核(政审)工作。
(四)公示
笔试、考核(政审)结果和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退伍安置办提交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就业安置去向及岗位数
本次就业岗位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全部分配到镇人民政府事业站所(含镇机关工勤岗位),从事精准扶贫工作。就业岗位职数为实际考核(政审)合格对象人数。
五、进编方式及待遇
本次就业岗位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采取一次性安排上岗、分批次逐年进编的方式进行安置。
1、进编方式。每年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和服务地镇人民政府对安置人员的工作业绩、现实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分加笔试分合计后,分年度视空编情况按总分多少为序依次安排进编,聘用到镇人民政府事业站所(如总分相同的,原则上按照入伍时间先后顺序依次进编 )。
2、分值计算。综合分计100分,其中笔试分占40分,考核分占60分。
笔试分计算: 笔试分以本次就业岗位安置考试笔试分为准。
考核分计算:工作现实表现计20分(优秀计20分,合格计15分,基本合格计10分,不合格0分。);军龄计20分(服满2年义务兵计11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5分。);入伍时间计20分(1999年入伍的计20分,2010年入伍的计9分,早期服役1年加1分)。
2、未进编期间待遇。在未进编期间按每人每年1.5万元标准发放生活费,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签订劳动合同。
六、本招考方案由县退伍安置办、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责编:文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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