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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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发展)是运动的高级形式,是(前进性、上升性、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和变化。
54、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是发展的决定性环节。
55、世界是(过程)的集合体。
56、(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发展观,它们对立的具体表现在于:①(联系、全面)观点和(孤立、片面)观点的对立;②(发展)观点和(静止)观点的对立;③(承认矛盾)的观点和(否认矛盾)的观点的对立。
57、(承认矛盾)的观点和(否认矛盾)的观点的对立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根本对立的焦点。
58、是否承认(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斗争的焦点。
59、形而上学用静止的观点看世界,即使承认变化,也只承认(量变),否认(质变)。
60、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矛盾)。
61、形而上学否认矛盾,并把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归结为(外力的作用)。※是外力,不是外因。
62、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
63、矛盾的同一性是指对立面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吸引)、(相互贯通)的趋势和关系。矛盾的斗争性是指对立面之间的(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趋势和关系。
64、事物的内部矛盾即(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决定事物发展的(特殊规律性)和(基本趋势);事物的外部矛盾即(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只是(加速或延缓事物发展的进程),(局部地改变事物的发展状况);(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65、对立统一规律的意义:①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②是贯穿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③是否承认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世界观(斗争)的焦点;④对立统一的方法即(矛盾分析方法)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
66、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67、(度)是质和量的统一,是和事物的(质)相统一的数量界限。※度质相统一(简记"肚子统一")。
68、量变质变规律的基本内容是(量变--质变--新的量变),如此交替和转化。
69、量变是质变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趋势)和(结果)。先有(量变),后有(质变);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基础)。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质变打破(旧质)对量变的限制,巩固量变的(成果)。质变引起(新的量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70、事物发展的决定性环节是(质变)。
71、揭示了新事物产生和旧事物灭亡的规律是(否定之否定规律)。
72、肯定方面是指事物中(维持其存在)的方面,即肯定这一事物是它(自身)的方面;否定方面是指事物中(促使其灭亡)方面,即促使它(转化为他物)的方面。
73、辩证的否定是("扬弃"),其基本特征是(发展环节)和(联系环节)的统一,就是既(克服)又(保留),既(批判)又(继承),是包含着(肯定)的否定。
74、新事物在否定旧事物的同时保留了旧事物中(积极合理的成分和内容)。
75、事物发展的完整过程是通过(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即(两次否定,三个阶段)实现的。
76、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过程:经过(两)次转化到达对立面的统一;表现了事物自我发展、自我完善仿佛是回到出发点的运动;形式是(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辩证统一。
责编:文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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