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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省直单位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办法(试行)》(黔军转联[2014]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为组织好省直单位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双向选择会,制定本方案。
一、双向选择会
省直单位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双向选择会(以下简称双向选择会):是指已取得省直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以及中央在黔单位)安置资格的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以下简称军转干部),与有接收安置任务的省直单位,通过会议的方式进行全面交流,促进军转干部与省直单位双方的了解,以达成初步安置意向的会议。
省直单位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双向选择会分重点安置对象和一般安置对象两批次召开,团级和营级及以下职务(含专业技术干部)同步组织。
二、工作目的
通过双向选择会,组织军转干部和省直单位进行公开面对面交流,在双方充分交流、进一步增进了解的基础上,让军转干部根据自身条件和志愿,以及有接收安置任务的省直单位提出的接收条件等,科学、合理选择省直单位;让有接收安置任务的省直单位根据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发展的需要等,恰当选择接收军转干部。通过双向选择会的双向交流,进一步增强军转安置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不断增强军转安置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提高省直单位军转安置工作效率。
三、组织领导
双向选择会在省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省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以下简称省军转办);省军区转业办、省武警总队转业办、省公安厅现役办转业办(以下统称部队转业工作部门)协办;省直单位人事(干部)工作部门参加。
四、双向选择会的实施
(一)确定参会军转干部
1、省军转办按照10%至15%的比例确定的重点安置对象和一般安置对象的有关规定,分别确定参加重点安置对象或一般安置对象的双向选择会。
2、参加重点安置对象和一般安置对象双向选择会的省直单位和军转干部具体事宜,由省军转办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部队转业工作部门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通知到军转干部。
(二)确定参会省直单位
1、省军转办根据安置计划、重点安置对象意愿和省直单位意见,综合确定参加重点安置对象双向选择会的省直单位。
2、重点安置对象双向选择工作结束后,省军转办根据安置计划、重点安置对象和省直单位双向选择情况,确定参加一般安置对象双向选择会的省直单位。
3、各省直单位参加双向选择会的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1人必须为人事(干部)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有关材料的准备
1、军转干部为做好向省直单位介绍个人的有关情况,必须在参加双向选择会前,按照《军转干部个人情况简介表》(样式见附件1,军转干部可在网站下载)的填写要求,准备一式多份,以便提交安置意向单位。此外,也可结合个人实际准备其它介绍资料。
2、省直单位为做好向军转干部介绍单位和接收岗位的有关情况,必须在参加双向选择会前,按照《省直单位情况简介展板》(样式见附件2)内容要求,将展板电子版交省军转办,由省军转办统一制作,方便军转干部充分了解单位性质或安置岗位的情况。此外,也可结合实际制作其它介绍资料。
(四)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
1、重点安置对象双向选择会原则上在全省军转安置工作会议后30日内召开,一般安置对象双向选择会原则上在重点安置对象双向选择会后10日内召开。双向选择会一般确定为半个工作日。确需延长会议时间的,由省军转办会同有关单位研究确定。
2、会议原则上在贵州省人才大市场(贵阳市毓秀路18号)召开。
3、具体会议时间和地点由省军转办根据年度军转安置工作进程确定,由省军转办通知参会单位、部队转业工作部门通知军转干部,同时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
(五)召开预备会议
省军转办在正式召开双向选择会的当天上午,分别组织省直单位和军转干部召开预备会议,对会议提出要求,明确会议的有关事宜。
(六)召开正式会议
1、省军转办分别组织相关单位和军转干部进入会场。
2、省军转办宣布双向选择会开始。
3、组织、指导、协调军转干部和省直单位自由交流。
4、省军转办、部队转业工作部门在会议期间,要积极协调省直有关单位,共同做好重点安置对象的推荐工作,确保重点安置对象能够得到照顾,一般安置对象能够得到妥善安置。
(七)确定双选结果
1、双向选择会结束后,军转干部要将《军转干部志愿表》,省直单位要将《双向交流情况汇总表》,统一交省军转办进行汇总,以便准确掌握双向选择会工作的情况。
2、对达成安置意向的军转干部和省直单位,并已签订了《省直单位接收军转干部确认书》的军转干部和所在单位,省军转办将尽快予以确认,报批下达安置接收批复;对暂未签订相关意见的,省军转办将跟踪、督促,保证安置工作能够按时完成。
五、有关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开好双向选择会是确保省直单位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是促进全省军转安置工作顺利完成的重要工作,省直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领导、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要严密组织实施。部队转业工作部门要指导军转干部合理确定安置预期、精心准备个人情况介绍。省直单位要按时上报《省直单位接收军转干部确认书》。省军转办要认真做好会务准备工作,并协同部队转业工作部门做好军转干部,特别是重点安置对象的推荐工作,尽力将军转干部安置到其意愿的单位。
(三)要加强联系协调。有关单位和人员要保持发扬我省军转安置工作的良好传统和作风,切实做到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尤其要针对双向选择会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多的情况,注重各个层面、各个环节的衔接,做到有问题一起研究、有困难一起克服,确保双向选择会顺利、圆满、成功。
(四)要严守保密规定。有关单位和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切实强化保密意识,注意保守国家和军队秘密。军转干部准备个人情况简介表时要认真检查,严禁将涉密信息填入表内,因个人疏忽导致泄密问题的,由军转干部承担相应责任。各有关单位在介绍情况、发布信息时要认真做好保密审查,因审查不严导致泄密问题的,由公布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六、经费保障
省直单位情况介绍展板制作、场地租用及其它会议开支均由省军转办负责。
责编:文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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