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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是对世界普遍联系基本环节及其内在联系的反映,它包括现象和本质、原因和结果、内容和形式、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等一系列范畴。
(一)现象和本质
现象和本质是揭示事物外部联系和内部特征之间关系的一对范畴。现象和本质的辩证关系是:
第一,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本质是事物的内在特质。现象是多变易逝的,本质是相对稳定的;现象是表面的、外露的,是感官可以感知的,本质则深藏于事物的内部,只有靠抽象思维才能把握;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是多种多样的,本质则是普遍的和共同的。
第二,现象和本质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任何本质都现象表现出来,没有脱离现象的纯粹的本质。任何现象也都从一定方面表现本质,没有脱离本质的纯粹现象。
掌握现象和本质辩证关系原理具有重要的意义。本质和现象的对立,说明科学研究的必要;本质和现象的统一,说明科学研究的可能。在认识和实践活动中,我们要善于透过现象把握本质。
(二)原因和结果
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世界普遍联系中事物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一对范畴。因果联系具有客观性。原因和结果的辩证关系是:
第一,原因是引起现象的现象,结果是被引起的现象,两者之间有着明确的区别。
第二,原因和结果相互依存、相互转化,不可分割。
因果关系原理对于指导人们的认识和实践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正确认识和掌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从分析因果关系人手观察事物和现象是一条重要的思维方法。
(三)内容和形式
内容和形式是揭示事物内在要素和结构及其表现形式之间关系的一对范畴。内容和形式之间的辩证关系是:
第一,内容是指事物的内在要素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主要包括事物的构成成分、内在特征、运动过程以及发展趋势。形式是指事物各要素之间的结构及其表现方式。内容活跃易变,形式则相对稳定,内容不同于形式。
第二,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对内容有反作用,由此形成内容和形式之间的矛盾运动,不断地使形式与内容之间由相对适合到相对不适合再到相对适合的发展。
掌握内容和形式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注重内容,善于选择合适的形式;根据内容与形式矛盾运动的原理,推动事物的发展。
(四)必然性和偶然性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事物联系和发展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关系是:
第一,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一定要发生的、不可避免的趋势;偶然性则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不确定的趋向,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必然性源于事物的内部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居于支配地位,决定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前途。偶然性则是由事物外部的非根本原因引起的,在事物发展中居于从属地位。
第二,必然性总是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并由此开辟自己的发展道路,没有脱离偶然性的纯粹的必然性;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必要补充,偶然性中隐藏着必然性并受必然性制约。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掌握必然性和偶然性相互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偶然性发现必然性,按客观规律办事;充分利用有利的偶然因素促进事物的发展,尽量避免不利的偶然因素的影响,以便充分准备应付突发事件,做到处变不惊,应对自如。
(五)可能性和现实性
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事物发展的必然性由可能向现实转化的一对范畴。现实性和可能性的辩证关系是:
第一,现实性是指一切包含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现实不等于现存;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可能性有好与坏,大与小,现实与抽象之分。可能性不同于现实性。
第二,现实性离不开可能性,它来自于可能性又孕育着新的可能性;可能性也离不开现实性,可能性的根据在现实性中。可能性和现实性可以相互转化。
掌握可能性和现实性相互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从现实出发,而不是从可能出发,在现实的基础上,充分发掘可能性;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争取好的可能性,避免坏的可能性。
责编:文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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