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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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产生了认识的需要;为认识的形成提供了可能。
(2)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不断提出新课题,推动着认识向前发展;为认识提供必要的条件;提高了主体的认识能力。
(3) 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
(4) 实践是认识的目的。认识的目的在于指导实践,以更好地改造客体。
总之,实践是认识的起点和归宿,是全部认识的基础。学习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就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一切从实际出发。
责编:郝悦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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