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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常识:法律基本权利和普通权利的内涵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20-07-11 11:50:26

基本权利是指宪法以及宪法性法律规定的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受教育权等普通权利是指宪法以及宪法性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如民法规定的物权、债权,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权等。

三、法律义务的内涵

义务与权利相对应,是指政治上、法律上、道义上应当承担的责任。法律义务与法律权利相对应,是指法律规定的、以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履行的对他人的责任。作为社会义务的一种,只有承担法律义务的人履行法律义务,享有法律权利的人才能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义务的履行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作为,是指义务人实施积极的行为,如子女经过经常看望和提供财物等行为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等另一种是不作为,是指义务人不得实施某种行为,如未经许可不得公开他人的隐私等。

责编:郝悦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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