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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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量变是事物数量和次序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否超出度,是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
(2)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
(3) 质量互变规律:量变和质变相互依存,相互贯通,量变引起质变,在新质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交替循环,形成事物质量互变的规律性。
(4) 质量互变规律原理的方法论意义:揭示了事物发展过程是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是我们分析社会发展形式的基本理论工具,是指导我们从事一切实践活动的重要思想原则。
提示: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
责编:郝悦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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