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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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法目的
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
(2)基本原则
一是依法管理原则。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无论是主管部门履行职责,还是道路交通管理行为及有关纠纷的处理,都应当依法进行,以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二是以人为本、与民方便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机动车通行规则、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和抢救费用的支付等方面都体现以人为本、与民方便的原则。该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交通警察赶赴事故现场后,应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3)交通事故处理规则: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①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入、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以下7 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规定了拘留的处罚:
①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营运机动车的。
②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③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④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⑤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⑥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⑦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责编:郝悦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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