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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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的交换价值是一种使用价值与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比例关系。价值和交换价值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价值凝结在商品里面,它要表现出来须借助交换价值这一形式。决定商品交换比例的,不是使用价值,而是价值。
4、商品二因素的根源或决定因素:劳动的二重性
(1)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就是劳动的具体性(具体劳动)和劳动的抽象性(抽象劳动)。具体劳动是生产不同商品的不同性质和不同形式的劳动马克思也称之为有用劳动。
抽象劳动是撇开了劳动的具体形式的无差别的一般的人类劳动,即人的体力和脑力的消耗。
(2)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同一性表现在,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不是两种劳动、两类劳动或者两次劳动,而是商品生产者同一劳动过程的两个方面或两种属性。
矛盾性表现在,具体劳动反映人和自然的关系,是劳动的自然属性抽象劳动反映的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关系,是劳动的社会属性。各种具体劳动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异质性),上是无法比较的(不可比性)抽象劳动在性质上是没有差别的(同质性),在量上可以相互比较(可比性)。
5、劳动的二重性与商品的二重性的关系
劳动的二重性决定着商品的二重性。具体而言,抽象劳动创造价值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具体劳动是使用价值的源泉,但不是唯一源泉。除了具体劳动之外,自然物质也是使用价值的源泉。抽象劳动是形成价值的惟一源泉。
责编:郝悦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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