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承庆,字子馀,是幽州琢人。父赤松,为隋河东令,与高祖雅故。闻兵兴,迎见霍邑,拜行台兵部郎中。承庆美仪矩,博学而才,少袭爵。贞观初为秦州参军,入奏军事,太宗伟其辩,擢考功员外郎,累迁民部侍郎。帝问历代户版,承庆叙夏商至周隋增损曲折,引据该详,帝嗟赏。俄兼检校兵部侍郎,知五品选,辞曰:“选事在尚书,臣掌之,为出位。”帝不许曰:“朕信卿,卿何不自信?”历雍州别驾、尚书左丞,高宗永徽时,坐事贬简州司马,阅岁改洪州长史。帝将幸汝汤泉,故拜汝州刺史。显庆四年,以度支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坐调非法,免。俄拜润州刺史,以金紫光禄大夫致仕。卒,临终诫其子曰:“死生至理,犹朝有暮。吾死敛以常服,晦朔无荐牲,葬勿卜日,器用陶漆,棺而木椁,坟高可识,碑志著官号年月,无用虚文。”赠幽州都督,谥曰定。初,承庆典选校百官,有一官督漕运,遭风失米,承庆考之曰:“监运损粮,考中下。”其人容色自若,无言而退。承庆重其雅量,改注曰:“非力所及,考中中。”既无喜容,亦无愧词。承庆嘉之,又改曰:“宠辱不惊,考中上。”其能著人善,类此。
(——《新唐书•卢承庆传》)
李笠翁曰:“卢承庆之屡易判语,乃出于怜才热肠,然心可佳,而事不可法,虑开后世展转之门也。凡有自通贿赂而易下考为中、
中考为上者,皆曰:“我欲为卢承庆耳。”是知公者即私之门,利者即弊之窦也。无论私弊不可为,即示公兴利之事,亦不得擅创于成法之外耳。
(——清•李渔《笠翁别集》)
1.下列各句加点的词,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与高祖雅故雅故:故交,旧友B.承庆美仪矩仪矩:仪表容态
C.引据该详,帝嗟赏该详:应该详细
D.承庆重其雅量雅量:宽洪的气度
2.下列加点虚词用法相同的一组是()
A.承庆美仪矩,博学而才
诸父与诸兄,皆康强而早世
B.以度支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
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
C.其人容色自若,无言而退
吾令人望其气,皆为龙虎
D.卢承庆之屡易判语,乃出于怜才热肠
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往往有得
3.下面六句话,分别编成四组,全都表现卢承庆品德高尚的一组是()
①入奏军事,太宗伟其辩
②承庆叙夏商至周隋增损曲折,引据该详
③辞曰:“选事在尚书,臣掌之,为出位。”
④帝将幸汝汤泉,故拜汝州刺史
⑤吾死敛以常服,晦朔无荐牲
⑥又改曰:“宠辱不惊,考中上。”
A.①③⑤B.②④⑥C.③⑤⑥D.①②⑤
4.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卢承庆的父亲原是隋朝县令,听说唐高祖兴兵反隋,在霍邑迎见,拜为行台兵部郎中。卢承庆很小就继承了父亲的爵位。
B.卢承庆任秦州参军时,入朝奏报军事情况,很善于言辞,受到太宗赏识,不久就被提拔为检校兵部侍郎,掌管五品官员的选拔。
C.卢承庆对生死看得很透,临死告诫儿子,他死后丧事从俭,墓志只要写明所任官职生卒年月即可,不要那些虚浮夸耀的言词。
D.卢承庆在掌管考核官员时,有一个督漕运的官员,因风失米,他先评定那人等级是中下,后来看那人有雅量,又批注说:“不是我力所能及的,评为中中等。”最后改为:“宠辱不惊,评为中上等。”
5.下面对李渔一段话的认识、评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认为卢承庆本心是好的,是为了爱惜人才,这一点与《新唐书》作者认识是一致的。
B.以文学家深邃的目光评价卢承庆的做法会对后世产生很大弊端,为辗转拉关系,请托贿赂找到借口。
C.借卢承庆屡改考语的事,说明定下的规矩不能随便突破、更改。这又说明李渔是一个保守主义者。
D.启示后世人士做事必须按照法规,不能随心所欲,否则,即使好心也可能成为弊端。
6.把文言文阅读材料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其能著人善,类此。
译文:
(2)无论私弊不可为,即示公兴利之事,亦不得擅创于成法之外耳。
译文:
【参考答案】
1.C(“该”通“赅”,“该详”即完备详细。)
2.D(两“之”字都是取消独立性;A.“而”一为并列,一为转折;B.“以”一为“用什么身份”,一为“拿”“其”;C.一为“那”,一为“他的”。)
3.C(③表现他的谦虚、不越权,⑤表现他的通达节俭,⑥表现他爱惜人才,这都属于品德高尚;①②表现他有才干,④只说明皇上信任他,都不属于品德范畴。)
4.D(“非力所及”的意思是说该官员“因风失米”是天灾造成的,不是他个人的力量所能避免的。本项理解有误。)
5.C(说李渔是保守主义者,不正确。)
6.(1)他能表彰别人的优点,大多像这样。
(2)不必说徇私舞弊的事情不能做,即使是为大众兴办有利的事业,也不能在规定的法制之外随便动手啊。
【参考译文】
卢承庆,字子馀,是幽州琢县人。其父名赤松,曾做过隋朝的河东县令,与唐高祖李渊是故交。卢赤松听说高祖兴兵反隋,在霍邑迎见(高祖),拜官为行台兵部郎中。卢承庆容貌俊美,仪态大方,学识渊博而有才能,很小就继承了父亲的爵位。唐太宗贞观初年,卢承庆任秦州参军时,入朝奏报军事情况,太宗因为他辩才杰出,提升为考功员外郎,又数次升迁至民部侍郎。太宗问起历朝的户籍情况,卢承庆完整叙述了从夏商到周隋间各个朝代这方面的增损情况,其中变化曲折,但他引经据典,所知甚详,太宗不由感叹且赞赏他。不久兼任了检校兵部侍郎,掌管五品官员的选拔,卢承庆辞让说:“官员选拔是尚书的事情,如由我掌管,将超出我的职位权限。”太宗不允许他推辞,说:“朕(我)相信你,你有什么不能相信自己的?”又任过雍州别驾、尚书左丞等官职,唐高宗永徽年间,因事获罪被贬为简州司马,一年后改升洪州长史。高宗要临驾汝汤泉,所以又拜卢承庆为汝州刺史。显庆(年号)第四年,为度支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官职)。又因不合规定而被罢免。不久被拜为润州刺史,以金紫光禄大夫的官职辞官归居。卢承庆临终前告诫儿子说:“生死是人生的常理,就像有清晨就有黄昏一样。我死后用平常的服饰装殓,初一、十五不要杀牲祭奠,下葬时也不用占卜吉日,用陶器陪葬就行了。棺材就用木制的,坟墓高到可以辨认(即可),墓志上只要写明所任官职、生卒年月,不用那些虚浮夸耀的言词。”卢承庆死后官加幽州都督,谥名为“定”。当初,卢承庆掌管选拔考校百官,有一名督漕运的官员因遇大风而损失遭运米粮,卢承庆考定为:“督漕运却损失粮食,评为中下级。”那人脸色自若,不辩解就退去了。卢承庆欣赏那人有宽洪的气度,改批注为:“天灾不是凭借个人的力量所能避免的,评为中中级。”那人仍既没有高兴的神采,又没有惭愧的言词。卢承庆对他很嘉许,又改批注为:“宠辱不惊,评为中上级。”卢承庆能表彰别人的优点,大多像这样。
李渔说:“卢承庆之所以几次更改考评,是出于怜惜人才的好意,但他的心意虽值得嘉奖,行为却不可以效仿,考虑到恐怕会让后世人大开反复无常的风气。凡是那些因为受贿而改‘下级’为‘中级’、‘中级’为‘上级’的人都会说:‘我打算做卢承庆罢了。’这就是改公案为私利之门了,而私利正是循私舞弊的根结所在。不必说循私舞弊的事情不能做,即使是为大众兴办有利的事业,也不能在规定的法制之外随便动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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