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考试行测辅导:常识判断练习题及详细解答33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6-05-31 22:34:59
1.甲乙两人分别出资4万元合伙经营一饭店,后因经营管理不善,用合伙财产清偿全部债务后,还欠丙4万元。现甲已经无力偿还该债务,丙对乙提出请求,乙只同意偿还2万元,为此引发纠纷。甲乙对所欠丙的债务负何种责任?
A.无限按份责任
B.有限按份责任
C.无限连带责任
D.有限连带责任
2下列哪项不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
A.解释宪法
B.批准直辖市的建置
C.决定全国总动员
D.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3.居住在甲市的吴某与居住在乙市的王某在丁市签订了一份协议,吴某将一幅名人字画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并约定双方在丙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吴某翻悔并电告王某自己已将字画卖给他人。王若想追究吴的违约责任,应向何地法院起诉?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4 行政制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者依其行政责任所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行政制裁不包括( )。
A.行政处罚
B.行政处理
C.行政处分
D.劳动教养
5.经上级行政机关复议的行政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的行政行为的,( )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A.也可
B.应当
C.必须
D.不能
6.乌鲁木齐市的甲公司长期租赁乙公司的临近大十字街的房屋,经过装潢后开设桑拿浴室,对外经营,并为桑拿浴室投了50万元保险。后因甲公司长期无力支付租金,乙公司屡次派人上门索要,恶语相加,声称再不给钱就将封锁桑拿浴室。甲公司召集领导班子开会讨论应对策略,经全体一致同意,决定放火烧毁桑拿浴室,一来解对 乙公司之恨,二来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取保险赔偿。甲公司在放火后为稳妥起见,又买通保险公司公估人员丙,出具了对甲公司有利的评估意见,最终如愿以偿。
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公司只构成保险诈骗罪,丙和甲公司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共犯。
B.甲公司构成放火罪和保险诈骗罪,应数罪并罚,丙和甲公司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共犯。
C.甲公司只构成保险诈骗罪,丙单独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D.甲公司构成放火罪和保险诈骗罪,应数罪并罚,丙单独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7.公民赵理在乘车出差途中,因翻车而下落不明,其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的期限最早为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 )。
A. 1年
B. 2年
C. 3年
D. 4年
8.在我国,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应视为( )。
A.限制行为能力人
B.无行为能力人
C.完全行为能力人
D.部分限制行为能力人
9.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法律议案审议的结果不可能是( )。
A.签署公布
B.终止审议
C.进一步审议
D.提请表决
10.新中国成立后,从( )起宪法以根本法形式确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
政权组织形式。
A.1954年
B.1975年
C.1978年
D.1982年
参考答案
1.C。解析:《民法通则》第35条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个人合伙的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内则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或事先约定分担债务。可知,甲乙对合伙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可以要求甲、乙中任何一人承担
2.B 解析:批准直辖市的建置 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3.A 解析:依民诉法第24条、《民诉意见》第18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故选A。
4.B 解析:行政制裁是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者所实施的法律制裁。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违反行政法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实施的行政制度,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六种形式;行政处罚是指由特定的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实施的行政制裁。劳动教养也是行政制裁的一种。据此,答案为B。
5.A 解析:第十七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6.A。单位不能构成放火罪,放火罪的主体只能以自然人构成。但根据刑法198条第二款的规定,单位却可以构成保险诈骗罪的主体。 另自然人和单位一起可以构成共犯。 根据刑法198条四款的规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而不构成229条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所以只有A正确,BCD错误。
7.B.宣告死亡是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推定其死亡,宣告结束失踪人以生前住所地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制度,宣告死亡的法律条件之一就是失踪达到法定期间。《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了两类:普通期间为4年,从自然人音讯消失之次日起计算;特殊期间的时间为2年,该期间仅适用于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情况,期间的开始为意外事故发生之日,故选B。
8.C【解析】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我国民法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民法通则第11条第二款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据此,答案为C。
9.A【解析】根据我国《立法法》的相关规定,法律议案审议通过后,可以提请表决;仍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交付有关部门进一步审议;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或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议程审议的,终止审议。而经表决后通过的,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据此,答案为A。
10.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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