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全部子站 > 军校考试 > 军考政策 > 备考指导

招警考试警务常识:警察和警务职业常识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6-05-30 15:17:15

 

  第一章  警察和警务
  185、警察:是国家政权中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依靠暴力的、强制的、特殊的手段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武装行政力量。
  "警察"通常的两种意义:一种是指警察机关;一种是指执行警务的人员。
  186、警察体制:三种类型。
  (1)自制型警察体制,是当今资本主义国家的一种主要的警察体制。特点是,没有全国统一的最高警察领导机构,各地区按照本地区的有关法律设置警察,受各地方政府的管理和指挥。
  (2)集权型警察体制的特点:中央对全国警察进行集中统一管理,警察组织内部实行自上而下的垂直领导,地方政府无权过问警察事务。
  (3)非自治非集权型警察体制的特点是:全国有隶属中央政府的最高警察机关,中央警察机在警察业务上有权对各地方警察机关进行领导和管理;同时,地方警察机关又接受当地地方政府的领导和监督。 我国警察就属于这种体制,即"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187、警察的职能:具有政治镇压和社会管理的双重职能。
  警察的政治镇压职能:主要表现在对威胁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与国家安全的敌对势力实行镇压上。
  警察的两种职能的关系:警察的政治镇压职能通常被置于首要位置,而社会管理职能又为其政治镇压职能提供必要的社会基础。
  188、警察工作的构成要素:
  (1)组织要素,即警察主体的社会结构形态。它表现为有组织的社会实体,主要有警察组织以及它们的成员等。这个要素是能动地掌握其他三个要素的主体,其他三个要素只有通过组织因素才能学成社会力量。
  (2)意识要素。即警察主体的精神状态,它表现为与警察工作有关的社会意识,主要是有关警察工作的理论、政策、法律、制度、纪律、道德、业务与技术、工作计划与方案、预策与决策意见等。这个要素是警察工作的灵魂,其他三个要素的正确结合,离不警察意识要素的指导作用。
  (3)实物要素。即警察主体的可感物质形态,它表现为与警察工作有关的社会物质产品,主要有警察的工作场所及设备、武器、警械、监禁场所及设备、专业技术设施、制式服装、教育训练场所及设备、警察人员的给养及福利设施等。这个要素是其他三个要素发挥作用的物质基础,是形成警察战斗力的物质条件。
  (4)信息要素。即警察主体的信息形态,主要有社会情况、治安情况、境内外的犯罪情报、犯罪大案、警察科技情报报、警察组织内外交流信息等。这个要素是保证其他三个要素有效联系的中介。没有这个要素警察工作就形不成有机的整体。
  189、人民警察机关: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使警察职权,专门负责维护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国家机关。
  警察机关的种类:主要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法警机构。
  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190、人民警察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属于人民,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
  人民警察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 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人民警察的行为规范原则:是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
  191、监狱人民警察的主要任务:是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
  192、人民警察主要有下列职权:
  (1)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权;
  (2)人身强制权;
  (3)当场盘问、检查权和留置盘问权;
  (4)使用警械、武器权;
  (5)依法实施刑事强制措施权和搜查权;
  (6)优先乘坐权、优先通行权和优先使用权;
  (7)约束权和强制监护权(看守权);
  (8)限制通行权,限制停留权和交通管制权;
  (9)现场管制权;
  (10)依法实施技术侦察措施权;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193、监狱人民警察主要有下列职权:
  (1)收监权;
  (2)罪犯身体检查权;
  (3)违禁物品没收权;
  (4)罪犯申诉、控告、检举处理权;
  (5)罪犯监外执行批准权;
  (6)减刑、假释建议权;
  (7)释放权;
  (8)对罪犯实行分别关押权;
  (9)罪犯脱逃抓获权;
  (10)警戒隔离带设置权;
  (11)戒具使用权;
  (12)武器使用权;
  (13)罪犯来往信件检查权;
  (14)罪犯接受财物批准、检查权;
  (15)对罪犯的考核权和行政奖励权;
  (16)对狱内又犯罪案件的侦查权;
  (17)对罪犯的教育权;
  (18)强制罪犯劳动权;
  (19)罪犯劳动时间调整权。
  194、人民警察应当履行的职责:
  (一)人民警察在工作中必须做:
  (1)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责编:junxiao

发表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发表审核后显示!

国家电网校园招聘考试直播课程通关班

  •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国家电网招聘考试录播视频课程

  • 讲师:崔莹莹 / 刘萍萍
  • 课时:180h
  • 价格 3580

特色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免费学习,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全套国网视频课程免费学习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在线题库
面授课程更多>>
图书商城更多>>
在线报名
  • 报考专业:
    *(必填)
  • 姓名:
    *(必填)
  • 手机号码:
    *(必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