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全部子站 > 军校考试 > 军考政策 > 备考指导

招警考试公安业务第四章总结:民法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6-05-26 15:30:03

 

第四章   民    法

本章重点提示:从历年来的情况看,这章不是考试重点,一般在3分左右。但要想出类拔萃,三分也很关键,所以也别随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一部民事基本法,但不是民法典。1986年4月12日通过。87年1月1日起生效。民法调整的对象: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不满18,不完全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

监护的设定方式有法定监护和指定监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担任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次序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次序分别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亲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近亲属朋友

点击进入试题测试:考试大招警在线考试系统

责编:junxiao

发表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发表审核后显示!

国家电网校园招聘考试直播课程通关班

  •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国家电网招聘考试录播视频课程

  • 讲师:崔莹莹 / 刘萍萍
  • 课时:180h
  • 价格 3580

特色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免费学习,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全套国网视频课程免费学习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在线题库
面授课程更多>>
图书商城更多>>
在线报名
  • 报考专业:
    *(必填)
  • 姓名:
    *(必填)
  • 手机号码:
    *(必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