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及解析
1.╳1949年10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命罗瑞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部长,杨奇清为副部长。10月15日召开第一次全国公安会议,研究解决了统一全国公安组织机构和公安机关的工作任务问题。11月1日,公安部正式成立,随后,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在全国范围内相继建立。
3.√所谓公安机关的职责,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就是公安机关的职业责任。公安机关的职责,是由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所决定的。
(1)依法进行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3)管理特种行业;
(5)预防犯罪;
(7)预防和处理治安灾害事故;
(9)发动群众参加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工作。
6.√公安机关依法享有使用警械、武器实施管理、守卫、保护、制服和杀伤的权力。它由下列具体权力组成:有权依法对警卫、守卫、守护目标采取武装保卫措施,以确保其绝对安全;有权采取武装追捕、押解、看押、巡逻等措施;有权运用武装力量进行边防检查、边境守卫;为制止严重违法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警械;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
8.╳为各项工作提供通讯联络是信息保障工作,即公安后勤保障工作。信息保障主要是为各项工作提供通讯联络、档案资料以及应用电子计算机提供信息服务的工作。装备保障为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警用装备、设施、器材、工具、服务等。
10.╳公安领导工作,主要指公安机关首长所从事的工作。公安领导工作主要有政治领导工作、行政领导工作和业务领导工作。
12.╳ 党委对重大问题的指示是指导公安工作的重要依据。公安机关作出的战略性部署,处理政策性、法律性问题,采取有社会影响的行动时均需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请党委研究并作出指示。
14.╳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的出发点是:惩办少数,改造多数,讲究策略,区别对待。惩办并不是一律要严惩,而是依法定罪量刑,即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以及认罪悔改的态度,分清主次,区别对待。宽大也不是宽大无边,而是按《刑法》规定,对那些社会危害不大,能够认罪悔改的犯罪分子,实行宽大处理。
16.╳讯问犯罪嫌疑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讯问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让犯罪嫌疑人陈述有罪的情况或无罪的辩解,应制作讯问笔录。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并应出示侦查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18.╳公安机关是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负责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和部分刑罚的执行。
20.╳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强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拘传必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执行拘传的时候,要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22.√《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3条规定:"一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这里提到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是指将行为人所实施的各个不同种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次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作出处罚裁决,然后将各个处罚合并在一起执行,即两个以上拘留的天数相加,两个以上罚款的数额相加,两个以上警告也同时向行为人作出,两个以上的处罚同时合并执行。并且相加后的拘留天数或罚款数额都没有上限。
24.╳《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5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直接责任人员;单位主管人员指使的,同时处罚该主管人员。"
26.╳
27.╳
28.╳
(1)年满18岁的公民。
(3)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5)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是对人民警察文化程度的最低要求,部分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对国家公务员(含人民警察)文化程度要求则为大学专科以上。
29.╳
30.╳
其中,警监以上的是高级警官,警督是中级警官,警司、警员是初级警官。
1.A警察的职能,是指警察的社会效能和作用。警察的职能是由国家的职能决定的。警察不仅是国家实行阶级专政的工具,而且是国家管理社会的行政机构。因此,警察具有阶级性和社会性相统一的特点。警察的阶级性表现在它的政治镇压职能上;警察的社会性表现在它的社会管理职能上。警察的政治镇压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构成了警察的基本职能。
(3)警察的这两种职能,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两者相互依存,相辅相成。警察的政治镇压职能是社会管理职能的前提,社会管理职能是政治镇压职能的基础。但是,警察的这两种职能并非处于同等地位,政治镇压职能通常置于首要地位,因为有了巩固的政治统治,才能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行使管理职能。
(2)建立近代警察制度较早的国家是法国和英国。1789年法国建立了资产阶级政权,建立了保安官制度,即实行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警察制度。1829年,英国通过了《警察法》,并由罗伯特·庇尔建立了首都伦敦警察厅。此后,资产阶级国家纷纷实行警察行政。
3.D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是衡量公安工作的最高标准。
4.B公安机关负责短期有期徒刑、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等刑罚的执行。
6.C公安机关权力作为一种国家权力,具有如下特点:
(2)强制性。所谓特殊强制性,是指公安机关权力以暴力为后盾,能够采取行政的、刑事的强制手段和措施,特别是对犯罪分子,可以采取人身方面的强制,而公安权力的实施对象只能服从。
(4)单向性。公安机关权力的行使,是国家意志单向性表示,不以相对人同意与否为先决条件。
8.B
9.A
10.B
11.C
12.A
(1)在我国的各种政治力量中,只能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公安工作。
13.B
所谓依法从重,是指依照《刑法》的规定,在量刑幅度以内从重处刑。所谓依法从快,是指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审理案件的时限以内迅速地审结案件。
(2)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从重从快不是不讲质量,而是要坚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从重从快的前提是依法,要做到准确、及时、合法。
14.B
15.C
16.A
17.C
18.D
19.D
20.A
对未成年人决定劳动教养,应当从严控制。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中的初犯、在校学生,且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实际管教能力的,不得决定劳动教养,但是应当依法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
强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应当配合同级公安机关做好强制戒毒工作。
对被拘留的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国家赔偿法》第25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由此确立了以支付赔偿金为主,以返还财产和恢复原状为辅的国家赔偿方式。
不服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公安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1)对公安机关作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3)对公安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公安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7)申请公安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法定职责,公安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25.C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其中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26.B
27.C
28.D
根据《人民警察奖惩条例》第14条规定,对获得奖励的个人,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颁发奖章、证书;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提前晋升警衔。对获得奖励的集体,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颁发集体嘉奖证书、集体立功奖状、锦旗。
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基本方针是从严治警、依法治警。从严治警,就是指对公安民警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纪律,其核心是"严"字。严格教育是从严治警的基础,严格管理是从严治警的关键,严格训练是从严治警的手段,严格纪律是从严治警的保证。依法治警就是指运用法律、法规,对公安队伍强化管理,在坚持从严治警的基础上,促使公安队伍向法制化、正规化迈进,实现依法从严治警。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第6条还专门规定了人民警察不得辞退的条件:①因公负伤致残并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②患严重疾病或者负伤正在进行治疗的。③在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内的。
1.ABD公安机关的民主职能,是指公安机关依法保护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的社会效能。公安机关民主职能的实质,就是保障人民享有国家主人翁的地位和保障人民的利益。
2.ABCD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的区别:
(2)近代警察形成了专门的警察队伍,古代警察尚未形成专门的警察组织。
(4)近代警察有统一的制式服装,古代警察没有专门的服装。
(1)中央特科。
②中央特科的主要任务是:保卫党中央机关和中央领导的安全;搜集情报、掌握敌情;惩办特务、叛徒、内奸;建立秘密交通联络和秘密电台。
(2)国家政治保卫局。
(3)陕甘宁边区和各敌后抗日根据地的人民警察。
(4)社会部。
社会部的任务是:与敌伪特务、奸细作斗争,保障党的政治、军事任务的完成和组织的巩固,开展对敌情报工作和掌握敌人动向,进行锄奸宣传,培养锄奸骨干,负责军队和尚未建立民主政权的新辟根据地的锄奸保卫工作。
解放战争时期,公安工作的重点逐步从农村转入城市。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5.ABCD公安机关各警种间的分工与协作是各警种正确履行职责不可缺少的条件,公安机关为了使人民警察更好地履行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设置了专门的业务警察建制,从而形成了警种。然而人民警察是个整体,其战斗力取决于各警种协同作战、整体作战的能力。因此,各警种之间的分工是根据各警种的任务、职责、权限的不同而划分的,是为了便利日常工作。这种分工是相对的,在发生重大事件或突发性事件时,往往是各警种联合作战,在需要履行职责时,不允许人民警察借口不属其职责范围而拒绝执行。
7.ABC
(1)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是打击的重点和关键,是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记"重拳"。
(3)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各项行政管理措施,把治安管理同各项经济活动的管理、社会生活的管理结合起来,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具体措施,搞好重点地段和复杂公共场所的秩序,及时发现和解决事故苗头,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加强对社会动向和群众情绪的了解,努力协助有关部门调解、疏导群众之间的纠纷。及时、稳妥地处理因人民内部矛盾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加强对管制、缓刑、监外执行、假释、保外就医和在看守所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改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和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正确贯彻执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应泣意的问题:
(2)要争取多数从宽。在坚持依法惩办的前提下,可能选择坦白从宽道路的犯罪分子总是多数。应当争取、挽救多数,扩大坦白从宽面,以孤立和集中打击极少数首恶分子和顽固分子。
(4)要善于从宏观上运用政策的威力。对违法犯罪分子发动政治攻势,争取更多的犯罪分子走坦白自首的道路,积极揭发、检举,提供破案线索。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行政处罚法》第4条第1款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本原则明确了一切行政处罚,包括治安管理处罚,都必须公正、公开,即作为治安管理处罚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都应当是公布的,执法人员的身份应当是公开的,处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处罚决定等也应当向当事人公开。另外,听证会应当公开,目的是避免治安管理处罚有失公正。
根据《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转发的公安部《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年满16周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决定劳动教养:
(2)结伙杀人、抢劫、强奸、放火、绑架、爆炸或者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团伙中,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4)制造恐怖气氛、造成公众心理恐慌、危害公共安全,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煽动闹事,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或者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恶习较深、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6)教唆他人违法犯罪,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8)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后又卖淫、嫖娼的;
(10)有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劳动教养情形的。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卖淫、嫖娼人员,可以不予收容教育:①年龄不满14周岁的。②患有性病以外其他急性传染病的。③怀孕或者正在哺乳本人所生1周岁以内婴儿的。④被拐骗、强迫卖淫的。
执行监督即对公安机关负责的执行刑事判决、裁定的活动实行监督,保障刑事判决、裁定的正确执行。其内容主要有:①对看守所收押、监管、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活动实行监督。②对拘役所收押罪犯的活动实行监督。③对看守所、拘役所暂予监外执行的执法活动实行监督。④对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监督管理活动实行监督。在上述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安机关有违法情形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
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法违纪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当场处置:①对违反警容风纪规定的,可以当场予以纠正。②对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可以扣留其武器、警械、警用车辆、警用标志。③对违法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以及拒绝、阻碍督察人员执行现场督察工作任务的,必要时可以带离现场。
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执法监督的范围包括:
(2)刑事立案、销案,实施侦查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和执行刑罚等刑事执法活动是否合法和适当。
(4)适用和执行行政拘留、罚款、没收非法财物、吊销许可证、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是否合法和适当。
(6)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16.ABCD
17.ABCD
(2)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
(4)被辞退人员对辞退决定不服,可按照《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暂行规定》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
评定授予警衔的人员必须是属于人民警察建制的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包括:①公安机关(合设在铁道、交通、民航、林业、海关部门的公安机构)的人民警察。②国家安全机关和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④警察专业技术单位、院校、报社、医院中担任人民警察职务的人员。
内部关系指公安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同级与同级之间,警种与警种之间,按照一定规则构成的关系。
(2)公安民警依据行政职务和警衔,构成上下级和同级关系。行政职务高的是上级,行政职务低的是下级,行政职务相当的是同级。在相互不知道行政职务时,警衔高的是上级,警衔低的是下级,警衔相同的是同级。
(4)处理内部关系的基本要求是: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互相支持,协调一致。
《人民警察法》第22条规定:"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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