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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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负债业务
【重点一】存款业务
1.存款业务分类
存款是银行对存款人的负债,是银行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存款业务是银行的传统业务。
2.个人存款业务
个人存款又称储蓄存款,是指居民个人将闲置不用的货币资金存入银行,并可以随时或按约定时间支取款项的一种信用行为,是银行对存款人的负债。办理储蓄业务的原则为“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
1)活期存款
(1)1元起存,以元为计息起点,采用复利计息。
(2)按季度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付息。
(3)计息法:积数计息法。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2)定期存款
(1)逾期支取时,超过原定存期的部分,除约定自动转存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并全部计入本金。
(2)提前支取时,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提前支取部分的利息同本金一并支取。
(3)存期内遇有利率调整,仍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3)其他类型
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利息高于活期存款)、个人通知存款(1天和7天两个品种)、教育储蓄存款(免征利息所得税)、保证金存款
责编:杨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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