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证券从业《金融市场基础》基础知识点——地方政府债券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6-02 17:37:45
(一)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
地方政府债券是由地方政府发行并负责偿还的债券,简称“地方债券”,也可以称为“地方公债”或“地方债”。地方政府债券是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和资金需求状况,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向社会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
(二)地方政府债券的分类
地方政府债券按资金用途和偿还资金来源分类,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入债券)。一般责任债券(普通债券)是指地方政府为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不与特定项目相联系,其还本付息得到发行政府信誉和税收的支持,发行一般必须经当地议会表决或全体公民表决同意。专项债券(收入债券)是指为筹集资金建设某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与特定项目或部分特定税收相联系,其还本付息来自投资项目的收益、收费及政府特定的税收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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