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证券从业《金融市场基础》基础知识点——证券中介机构2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6-02 17:37:45
三)证券公司的监管制度
证券交易所设立后,对证券上市与交易行为实施一线监管。
在长期的实践探索基础上,对证券公司实施有效监管的基础性制度已经基本形成,主要包括证券公司业务许可制度、以诚信与资质为标准的市场准入制度、分类监管制度、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监控和预警制度、合规管理制度、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信息报送与披露制度等。
1.业务许可制度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业务包括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以及其他证券业务。证券公司经营以上部分或全部业务均需要经过中国证监会的许可。
2.以诚信与资质为标准的市场准入制度
建立和完善包括机构设置、业务牌照、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市场准入制度,通过行政许可把好准入关,防范不良机构和人员进入证券市场。
3.分类监管制度
按照《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中国证监会将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五大类11个级别。
中国证监会按照分类监管原则,对不同类别证券公司规定了不同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和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并在监管资源分配、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区别对待。
4.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监控和预警制度
(1)2016年修订的《风控办法》首次提出建立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
(2)《风控办法》借鉴巴塞尔协议,将净资本区分为核心净资本和附属净资本,通过改进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完善杠杆率、流动性监管等指标,明确逆周期调节机制等,提升风控指标的完备性和有效性。
(3)此外,《风控办法》还通过资本杠杆率对公司杠杆进行约束,综合考虑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要求,从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及净稳定资金率四个核心指标,构建合理有效的风险指标体系,进一步促进证券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5.合规管理制度
2017年6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要求证券公司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制定包括合规管理的目标、基本原则、机构设置及其职责、履职保障、合规考核以及违规事项的报告、处理和责任追究等内容的合规管理基本制度。
6.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款制度是落实《证券法》“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关于保护客户资产的有关规定,按照保障客户资产安全、方便投资者、有利于证券公司业务创新等原则设计和实施的新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制度。
7.信息报送与披露制度
(1)信息报送制度,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券公司应当自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年度报告;自每月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送月度报告。
发生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证券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风险控制指标或者客户资产安全重大事件的,证券公司应当立即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临时报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况、可能产生的后果和拟采取的相应措施。
(2)信息公开披露制度,主要为证券公司的基本信息公示和财务信息公开披露,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经营性分支机构、业务许可类新产品、高管人员等信息,公示信息发生变动的,需要进行持续更新。同时,证券公司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司网站等渠道进行财务信息公开披露,内容包括公司上一年度审计报告、经审计会计报表及附注。
(3)年报审计监管,这是对证券公司进行非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在证券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中国证监会督促证券公司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证据及相关资料;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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