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银行从业考试《公司信贷》辅导资料—— 贷款合同签订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5-31 20:40:18
1.贷款合同概述
(1)贷款合同的定义
贷款合同是从贷款人主体角度提出的,一般是指可以作为贷款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就贷款的发放与收回等相关事宜签订的规范借贷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法律文件。从借款人主体角度而言,也称为借款合同。
(2)贷款合同的内容
贷款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贷款种类、币种、贷款用途、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担保方式、违约责任等。此外,根据贷款新规的相关规定,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提款条件以及贷款资金支付接受贷款人管理等与贷款使用相关的条款,提款条件应包括与贷款同比例的资本金已足额到位、项目实际进度与已投资额相匹配等要求;贷款人还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借款人出现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未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未遵守承诺事项、申贷文件信息失真、突破约定的财务指标约束等情形时借款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贷款人可采取的措施。
(3)贷款合同的分类
贷款合同分为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两种。其中,格式合同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业务管理要求,针对某项业务制定的在机构内部普遍使用的格式统一的合同。
(4)贷款合同的制定原则
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合同应当依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现行制度规定、业务操作规程以及业务需求制定,并应遵守以下原则:
①不冲突原则,即贷款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②适宜相容原则,即贷款合同要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各项基本制度的规定和业务发展需求;
③维权原则,即贷款合同要在法律框架内充分维护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④完善性原则,即贷款合同文本内容应力求完善,借贷双方权利义务明确,条理清晰。
2. 贷款合同的签订
经审批同意后,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合同。合同中应详细约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避免对重要事项未约定、约定不明或约定无效。根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在合同中对与贷款相关的重要内容作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贷款项目及其借款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贷款人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材料;配合贷款人对贷款的相关检查;发生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及时通知贷款人;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等重大事项前征得贷款人同意等。
贷款合同的签订流程如下:
(1)填写合同
贷款发放人员在填写有关合同文本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合同文本应该使用统一的格式,对单笔贷款有特殊要求的,可以在合同中的其他约定事项中约定;
②合同填写必须做到标准、规范、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③需要填写空白栏且空白栏后有备选项的,在横线上填好选定的内容后,对未选的内容应加横线表示删除;合同条款有空白栏,但根据实际情况不准备填写内容的,应加盖“此栏空白”字样的印章;
④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划款方式等条款要与贷款最终审批意见一致。
(2)审核合同
合同填写完毕后,填写人员应及时将合同文本交合同复核人员进行复核。同笔贷款的合同填写人与合同复核人不得为同一人。
①同复核人员负责根据审批意见复核合同文本及附件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合规性,主要包括:文本书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与审批意见一致;合同条款填写是否齐全、准确;文字表达是否清晰;主从合同及附件是否齐全等。
②合同文本复核人员应就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合同填写人员沟通,并建立复核记录,交由合同填写人员签字确认。
(3)签订合同
合同填写并复核无误后,贷款发放人应负责与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担保人(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签订合同。
①在签订(预签)有关合同文本前,应履行充分告知义务,告知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保证人等合同签约方关于合同内容、权利义务、还款方式以及还款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等。
②借款人、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应在当面核实签约人身份证明之后由签约人当场签字;如果签约人委托他人代替签字,签字人必须出具委托人委托其签字并经公证的委托授权书。对保证人为法人的,保证方签字人应为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书面授权文件。
③对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的,应要求抵押物共有人在相关合同文本上签字。
④借款人、担保人等签字后,贷款发放人应将有关合同文本、贷款调查审批表和合同文本复核记录等材料送交银行有权签字人审查,有权签字人审查通过后在合同上签字或加盖按个人签字笔迹制作的个人名章,之后按照用印管理规定负责加盖银行贷款合同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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