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银行从业考试《公司信贷》辅导资料—— 不良贷款管理5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5-31 20:40:18
重组
贷款重组,从广义上来说,就是债务重组。根据债权银行在重组中的地位和作用,可以将债务重组划分为三类:自主型、行政型和司法型债务重组。自主型重组完全由借款企业和债权银行协商决定。行政型贷款重组,主要是指20世纪90 年代以来, 为了配合政府的经济结构调整以及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减员增效,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对部分国有企业进行的债务调整,包括变更债务人、豁免利息、延长还款期限以及实施债转股。司法型债务重组,主要指在我国《企业破产法》中规定的和解与整顿程序以及国外的破产重整程序中,在法院主导下债权人对债务进行适当的调整。
本节所介绍的贷款重组,主要是自主型贷款重组。在本节最后部分,将简要说明司法型重组。至于行政型重组,属于我国在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此处不作论述。另外,在下一节将重点介绍以资抵债这种重组形式。
重组的概念和条件
1.重组的概念
贷款重组是指借款企业由于财务状况恶化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还款困难,银行在充分评估贷款风险并与借款企业协商的基础上,修改或重新制订贷款偿还方案,调整贷款合同条款,控制和化解贷款风险的行为。
2. 重组的条件
总的来说,办理贷款重组的条件是:有利于银行贷款资产风险的控制及促进现金回收,减少经济损失。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同时其他贷款条件没有因此明显恶化的,可考虑办理债务重组:
(1) 通过债务重组,借款企业能够改善财务状况,增强偿债能力;
(2) 通过债务重组,能够弥补贷款法律手续方面的重大缺陷;
(3) 通过债务重组,能够追加或者完善担保条件;
(4) 通过债务重组,能够使银行债务先行得到部分偿还;
(5) 通过债务重组,可以在其他方面减少银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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