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福建农信社招聘-区域经济一体化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5-07 22:00:17
区域经济一体化又称区域经济集团化。区域经济集团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地理位置邻近的若干国家,通过一系列协议和条约建立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
(一)按照贸易壁垒强弱的程度划分
1.特惠贸易协定
特惠贸易协定指在实行特惠贸易安排的成员国之间,通过协定或其他形式,对全部或部分商品规定特别的关税优惠。这是经济一体化的最松散和较低级的一种形式。
2.自由贸易区
自由贸易区指由签订有自由贸易协定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组成的贸易区域。自由贸易区内逐渐减免甚至取消关税与进口数量限制,同时,保留成员国各自的原有独立的对区外国家的关税结构和其他贸易保护措施。
3.关税同盟
关税同盟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通过签订条约或协定取消区域内关税或其他进口限制,并对非同盟国家实行统一的关税率而缔结的同盟。除了包括自由贸易区的基本内容外,而且成员国对同盟外的国家建立了共同的、统一的关税税率,结盟的目的在于使参加国的商品在统一关镜以内的市场上处于有利地位,排除非成员国商品的竞争。
4.共同市场
共同市场是指除了在成员国内完全废除关税与数量限制并建立对非成员国的共同关税外,还取消了生产要素流动的各自限制,允许劳动、资本等在成员国之间自由流动。
5.经济同盟
经济同盟是共同市场和经济共同体向超国家一体化的宏观协调机制发展的具体步骤,是一种较高层次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形式。其特点是,在实行关税、贸易和市场一体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协调成员国之间的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
6.完全的经济一体化
这是经济一体化的最高级形式。完全经济一体化不仅包括经济同盟的全部特点,而且各成员国还统一所有的重大经济政策,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有关贸易和生产要素流动的政策。在这个一体化组织内,各成员国的税率特别是增值税率和特别消费税率基本协调一致;它建立统一的中央银行,使用统一的货币;取消外汇管制,实行同样的汇率管理;逐步废除跨国界的金融管制,允许相互购买和发行各种有价证券;实行价格的统一管理等等。
(二)按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范围划分
1.部门经济一体化
部门经济一体化是指区域内各成员国的一个或几个部门(或商品,或产业),达成共同的经济联合协定而产生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2.全盘经济一体化
全盘经济一体化是指区域内各成员国的所有经济部门加以一体化的形态。
(三)按参加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划分
1.水平经济一体化
水平经济一体化,又称横向经济一体化。它是指由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同或相近的国家所组成的经济一体化组织。
2.垂直经济一体化
垂直经济一体化,又称纵向经济一体化。它是指由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所组成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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