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下列各项属于股东会职权的有( )。
A.修改公司章程 B.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C.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D.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股东会的职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②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③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④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⑤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⑥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⑦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⑧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⑨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⑩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责编:杨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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