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质押
1.质押:债权人占有
2.质押合同内容
被担保债权的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担保的范围
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
3.可出质的权利
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应收账款
【典型例题】
多选:根据《物权法》规定,下列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权利中的,可以出质的有( )。
A.债券
B.提单
C.汇票
D.应收账款
E.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
正确答案:ABCDE
《物权法》——留置
1.留置:占有动产
2.相关规定
留置的动产应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企业间留置的除外)
若留置财产可分,则留置部分价值相当于债务金额
留置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若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该孳息应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典型例题】
判断:若留置财产产生孳息,该部分收益由债务人收回。( )
正确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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