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人情与法理的冲突是司空见惯的。法律是公共生活领域的共同准则,在制定和执行过程中不应受人情关系的影响,人情关系一旦干涉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基于法理的正义和秩序就得不到保证。
上述这段话不表明( )。
A.人情交往方式在私人生活领域是合理的,但人情交往方式泛化到公共生活领域,就失去了其合理性
B.人情交往关系具有更多的“私人”性质,而公共生活具有更多的“公有性质”,二者在本质上是相互对立的
C.人情关系到了公共生活领域,就显出其狭隘性,不一定对公共生活起破坏作用
D.人情关系到了公共生活领域,会出现以人情分配公共利益的情况
答案: B
解析:
据提问知该题属于细节判断题。
本段表明了现实生活中,人情和法理是有冲突的。A项为“人情关系一旦干涉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基于法理的正义和秩序就得不到保证”的同义替换。从材料最后一句可以看出,“法理的正义和秩序就得不到保证”并不意味着对公共生活起破坏作用,C项正确。D项从文中可以推断出,为“不将人情关系带入公共领域”的原因。B项“二者在本质上是相互对立的”说法错误,两者的“性质”不同,经常有冲突发生,这并不能说明“二者是对立关系”,B项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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