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证券从业《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第四章考点(7)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4-20 18:56:58
第四章证券投资基金
【考点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其他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财产的资产组合季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临时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应予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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