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
(一)风险控制指标体系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主要包括净资本、风险覆盖率(净资本÷各项
风险资本准备之和,不得低于 100%)、资本杠杆率(核心净资本÷表内外资产总额,不得低于 8%)、
流动性覆盖率(优质流动性资产÷未来 30 天现金净流出量,不得低于 100%)、净稳定资金率(可用稳
定资金÷所需稳定资金,不得低于 100%)等。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循审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计算各项风险控制指标。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自身资产负债状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建立动态的风险控制指标监控和资本补足机制,
确保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在任一时点都符合规定标准。
(二)证券公司从事相关证券业务的净资本标准
(三)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证券公司应当至少每半年经主要负责人、首席风险官签署确认后,向公司全体董事报告一次公司净资
本等风险控制指标的具体情况和达标情况。
证券公司应当至少每半年经董事会签署确认,向公司全体股东报告一次公司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的
具体情况和达标情况,并至少获得主要股东的签收确认证明文件。
证券公司应当在每月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月度风险控制指标监
管报表。
二、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
(一)概念
经纪业务
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
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
一
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经营经纪业务,同时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
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
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 2 亿元
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
项及两项以上
董事会
证券公司董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1)推进风险文化建设;
(2)审议批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基本制度;
(3)审议批准公司的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以及重大风险限额;
(4)审议公司定期风险评估报告;
(5)任免、考核首席风险官,确定其薪酬待遇;
(6)建立与首席风险官的直接沟通机制;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风险管理职责。
监事会
负责监督检查董事会和经理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并督促整改。
经理层
(1)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并适时调整。
全面风险管理是指证券公司董事会、经理层以及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对公司经营中的流动性风险、市
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准确识别、审慎评估、动态监控、及时应对及
全程管理。
(二)全面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
按照《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经理
层、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以及每一名员工。
三、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
(一)概念【资金、时间、成本】
流动性风险是指证券公司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
正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的风险。
(二)遵循原则
(三)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及职责
董事会
(2)建立健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经营管理架构,明确全面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业务
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建立部门之间有效制衡、相互协调的运行
机制。
(3)制定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以及重大风险限额等的具体执行方案,确保其有效落
实;对其进行监督,及时分析原因,并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进行处理。
(4)定期评估公司整体风险和各类重要风险管理状况,解决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
向董事会报告。
(5)建立涵盖风险管理有效性的全员绩效考核体系。
(6)建立完备的信息技术系统和数据质量控制机制。
(7)风险管理的其他职责。
证券公司应当任命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以下统称首席风险官)。
首席风险官不得兼任或者分管与其职责相冲突的职务或者部门。
风险管理部门
在首席风险官的领导下推动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监测、评估、报告公司整体风险水平,
并为业务决策提供风险管理建议,协助、指导和检查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的风险
管理工作。
各业务部门、
分支机构和子
公司
负责人应当全面了解并在决策中充分考虑与业务相关的各类风险,及时识别、评估、应
对、报告相关风险,并承担风险管理的直接责任。
证券公司每一名员工对风险管理有效性承担勤勉尽责、审慎防范、及时报告的责任。
员工
全面性原则
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应全面覆盖证券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包含所有表
内外和境内外业务,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审慎性原则
证券公司应对流动性风险管理各个环节进行严谨、审慎判断,保障公司流动性的安全。
证券公司应加强资金来源、资金运用规模及期限结构变化方面的预测分析,合理预见各
种可能出现的风险,协调公司表内外各项业务发展。
预见性原则
承担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负责审核批准公司的流动性风险偏好、政策、信息披露等
风险管理重大事项,持续关注流动性风险状况并对流动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及融资管理
证券公司应至少每年对流动性风险限额进行一次评估,必要时进行调整。
建立并完善融资策略
(1)分析正常和压力情景下未来不同时间段的融资需求和来源。
(2)加强负债品种、期限、交易对手、融资抵(质)押品和融资市场等的集中度管理,适当设置集中度限
额。
(3)加强融资渠道管理,积极维护与主要融资交易对手的关系,保持在市场上的适当活跃程度,并定期评
估市场融资和资产变现能力。
(4)密切监测主要金融市场的交易量和价格等变动情况,评估市场流动性对公司融资能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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