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史
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的演变过程:
(1)行政审批制度:1998 年之前采用行政推荐的办法,对发行规模与发行企业数量双重控制。
(2)股票发行核准制度:1998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由主承销商推荐、发审委审核、证监会核准,向市场化迈出了意义深远的一步。
(3)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2003 年 12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2004 年 2 月 1 日实施。所谓上市保荐制,是指由保荐机构负责发行人的上市推荐和辅导,核实公司发行文件中所载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不仅承担上市后持续督导的责任,还将责任落实到个人。保荐制对发行上市的责任体系进行了明确界定,建立了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机制。
(4)2008 年 8 月 14 日中国证监会审议通过《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于创业板推出,2009 年 4 月 14 日修改,6 月 14 日实施。新增内容:2009 年 6 月,《完善新股发行指导意见》第一阶段思想改革:完善询价申购、优化网上发行、网上单个设限、加强新股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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