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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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桂政发〔2014〕10号)等文件精神,提高我县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来办发〔2018〕81号中共来宾市委办公室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18-2020年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拟通过组织三次县级公开招聘的方式,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考生报名考试时的实际年龄为准)。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以考生报名考试时的实际年龄为准)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职位详见《2019年度象州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面试。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岗位查询。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象州县人社局、象州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报名时,报考者须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或且现场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审查、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职称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名登记表)
第一次报名时间:2019年2月16日9:00至2月21日17:00。
(三)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由象州县人社局、象州县教育局在网上或者组织现场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在考生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现场报名的即时提出审查意见),2月21日报名的在2月22日10:30前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工作2019年2月22日17:30前完成。
(五)应聘人员可于2019年2月18日9:00至2月22日17:3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六)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七)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岗位,经教育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审核,可放宽部分紧缺科目报考比例,按照1:2或者1:1的比例开考。
(八)象州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不收取考生笔试、面试费用。
三、考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报考县城学校岗位的考生,需要参加笔试;报考乡镇学校岗位的考生,免笔试。
1.笔试日期:2019年2月24日(星期日)。
2.笔试地点:具体笔试地点见公告。
3.笔试安排:
上午 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 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象州县教育局、象州县人社局统一划定,并在相关媒体、笔试考试地点公布。
5.照顾加分。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6.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科目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科目成绩+照顾加分。笔试总成绩和《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单科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方可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责编: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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