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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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或任职资格要求;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截止日期以公告发布之月(12月1日)为准,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
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曾被单位辞退或除名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年龄要求及招聘名额(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进行。本科及以上岗位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研究生及以上岗位应聘人员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2日——12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许昌电气职业学院教学B楼报告厅。
4、提交报名申请、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者登录许昌电气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xcevc.cn/)下载报名表,认真填写、粘贴照片。在报名时间内,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复印件,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5、领取准考证
报考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于2018年12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许昌电气职业学院行政综合楼1405室领取准考证。
6、其他事项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该岗位核减或取消。
对取消的招聘岗位,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1日内到许昌电气职业学院综合办公楼1405室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基本理论、教育法规、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许昌电气职业学院网站上发布。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时间:2018年12月29日下午2:30-4:30。
2、面试资格确认
本科及以上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40分,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许昌市人社局、许昌电气职业学院网站发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时,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空缺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方法:根据不同岗位,面试采取试讲、说课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本科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硕士研究生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员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行考察。体检环节出现岗位空缺、考察环节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报名资格等。
(四)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学院党委研究后,在人社局、学院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分工报市人社、编制管理部门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分配到学院所属教学单位工作。受聘人员需接受学院组织的入职和岗前业务培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此次聘用的人员按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经学院研究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邀请市纪委全程监督。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六、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人社、编制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若因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不全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3、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许昌电气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关注。
4、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咨询电话:0374-3189952
监督电话:0374-3189970
责编: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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