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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时:16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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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 www.njedu.gov.cn)、南京江北新区网(www.njna.nanjing.gov.cn)、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www.njnaedu.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学科﹚、数量等详见《南京江北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信息表1》(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1》)和《南京江北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信息表2》(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2》)。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一)报考《南京江北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信息表1》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下述条件1或2。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岗位﹙学科﹚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19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学前教育岗位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尚未初次就业的2018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2019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岁以下,应为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应为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2019届南京生源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按有关政策执行。
2、符合岗位﹙学科﹚需求,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硕士研究生应为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应为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曾以留学人员身份报名参加过江北新区教师公开招聘的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二)报考《南京江北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信息表2》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下述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学科要求;
2、具有3年及以上的学校教学工作经历(任教学段须与报考学段相一致,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获得区县级 “学科教学带头人”、大市级“优秀青年教师”学科称号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报考《岗位信息表1》、《岗位信息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均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9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19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1)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 2018年11月29日8:00至12月3日17:00。
(2)方式:登录南京市教育局官网(http://www.njedu.gov.cn)中“招生信息”模块进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考者进入报名系统后,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学科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一致。
报考者上传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参加考试及应聘资格。
(3)上传材料要求: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正反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2019届外省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本科生,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尚未初次就业的2018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身份证(正反面)、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2018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④报考《需求信息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毕业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3年及以上社保缴费凭证、学校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年龄放宽至40周岁的还需上传有关学科称号证书及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⑤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⑥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2、资格初审: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11月30日8:00—12月4日17:00。
3、信息查询: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材料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已在其他区缴纳过报名费者,不需重复缴费)。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11月30日8:00—12月5日17: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学科﹚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报名人数少于该岗位﹙学科﹚招聘人数3倍的,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学科﹚招聘计划,并发布核减计划公告。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18年12月7日9:00至12月7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有关要求:
(1)已在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其他区报过名者,符合江北新区招聘条件的也可以兼报江北新区,但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学科要求,招聘岗位(学科)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江北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兼报江北新区的报考者所报学段、学科须与在其他区报的学段、学科一致。
(3)报考高中学段学科须报考到具体学校,其它岗位采取合并招聘方式,报名只到学段,不到具体单位。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学段学科不可兼报。
(二)考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江北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笔试与2019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其他区中小学招聘教师笔试为同一场次考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18年12月30日,以考试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3)打印考试证: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8年12月26日8:00至12月29日18:00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考试证。考试证打印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招办联系,联系电话:025-57937181。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凭笔试考试证和身份证号可于2019年1月15日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本次笔试成绩在2019年度内有效。
2、资格复审及面试报名
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将于1月15日前后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www.njnaedu.cn)上发布资格复审及面试报名公告。在江北新区参加2019年教师招聘报名(含兼报江北新区)且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照面试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报名。
资格复审及面试报名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笔试成绩单、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复审及面试报名公告。
3、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报名结束后,在参加面试报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本次招聘岗位(学科)需求数的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并发放面试通知单。
(2)面试办法:面试在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指导、监督下,由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基本功、基本素养(分别占50%、30%、20%)综合考核的形式。上述三项考核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线的一律不予聘用。
(4)面试费用: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于面试前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40%+面试成绩(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6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与其签订协议(签订协议时应聘者须已取得符合任教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办理有关聘用手续。2019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必须于2019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9届毕业生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合并招聘的岗位,由区社会事业局根据考试成绩、各学校实际需求、师资均衡配置等要求,结合教师流动,进行选岗。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在报考同岗位﹙学科﹚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025-58155705、025-58840386
中共南京市委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025-88029228
责编: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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