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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体制机制改革总体方案》,济南高新区正在实施以“改革创新、打造品牌、整体协调、均衡发展、开放融合”为总体要求,以“实施集团化办学、管办评分离,推行全员聘任制、岗位工资制、薪酬绩效制”为管理机制,以“全面创建市域一流、全省闻名、全国知名教育品牌”为目标的教育综合改革之际,结合济南高新区教育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工作人员和教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此次面向社会招聘的管理工作人员和教师12名,具体岗位计划如下:
工作人员10名
10名管理工作人员安排到教育系统相关管理岗位,主要从事全区教育系统人事、综合文字材料及宣传、档案及兼职财务、基建、固定资产、招生考试、学前教育及民办教育、团委及少先队等工作岗位。
(二)中学教师岗位2名
2名中学教师岗位,分别为长清湖实验学校初中生物教师1名,科航路学校初中计算机教师1名。
合计招聘岗位计划12名。
本次招聘坚持宁缺毋滥原则,根据应聘人选自身条件是否能完全胜任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相关业务管理岗位,确定聘用计划不超过12名。
二、招聘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工作人员招聘条件
1.综合素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身体健康,服从岗位调整和分配,具备履行中小学管理的能力和责任。
2.学历学位要求。第一学历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限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7日及以后出生)。
4.应聘档案管理及兼职财务工作管理岗位的,需具有国家认可的会计执业资格证书,财务初级及以上职称,本科及以上学段所学专业为财经类专业,具有财务工作经历;应聘综合文字材料及宣传等工作管理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段所学专业应为汉语言文学类以及新闻学等相关专业,并且具有文字材料工作从业经验,熟悉教育行业和宣传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撰写行政公文和宣传文案,掌握photoshop等相关软件的使用;应聘学校基建等工作管理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段所学专业为建筑类相关专业;应聘学前教育及民办教育审批等工作管理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段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类相关专业;应聘其他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中小学相关教学工作经验(985、211院校毕业生除外)。
(二)中学教师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7日及以后出生)。
3.第一学历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本科及以上学段所学专业与应聘专业相同。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符合上述各类岗位条件的也可报考。各类岗位具体条件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的违纪违规人员不得报考。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等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济南高新区网站(网址:http://innovation.jinan.gov.cn/)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7日10:00-11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1月17日11:00-11月19日24:00;
报名网址:http://innovation.jinan.gov.cn/。
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已保存报名信息并且尚未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11月19日下午16点之前继续修改或完善报名信息。16点停止修改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应当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凡资格初审结果显示“待处理”状态的,一定是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审核后无法判断应聘人员是否完全符合条件,请报考人员在2018年11月19日下午16点之前尽快修改完善报名信息,否则后果自负。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单位设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准确、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凡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学位等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可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取消录用的处理。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要求的专业工作年限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以2018年11月17日为截止日期。
简历筛选
对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15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报名结束后,根据第一学历、最后学历、学位、具有工作经验者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次、所学专业等应聘人员的综合情况,由用人单位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筛选出笔试一候选人。招聘单位将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笔试一候选人打印笔试一准考证相关事宜,其他人员不再通知。
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一候选人于2018年11月23日10:00-11月24日8: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一准考证,以及《报名申请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复审时使用)
责编: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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