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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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枣庄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枣庄技师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以培养预备技师、高级技工为主的技术院校。枣庄职业学院与枣庄技师学院两位一体,由枣庄市人民政府投资兴建,省市两级管理。
学院建有枣庄新城和台儿庄古城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现有实验、实训室、实习基地140个。在校学生13000余人,教师550余人,“双师型”教师占75%以上。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和《关于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发〔2017〕6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枣庄职业(技师)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4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招聘简章发布之日)
5.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
7.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具体专业以教育部认定的专业名称为准。
8.符合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设置及条件
详见《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枣庄职业(技师)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并将其扫描件、个人简历的电子版(PDF格式)、附件7及其他报名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邮箱
zzzyrczp@163.com(压缩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及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如:“教师1+赵**”。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7日—11月23日。
网上报名经学院初审通过后不能替换。每人限报1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
学院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报名截止后在枣庄职业(技师)学院网站公布(网址:www.sdzzvc.edu.cn),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
3.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应于考试前到枣庄职业(技师)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发布。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的材料包括:
①有本人签名的《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审核现场需登录学信网、学位网即时查询学历、学位真伪,请应聘人员提前做好查询准备。
④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⑤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和信息登记表照片一致);
⑦有本人签字的《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⑧应聘辅导员和组织人事处岗位的人员还应同时提交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⑨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岗位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学院留存复印件,不再退还。
资格审查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责编: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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