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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教师招聘公告(107名)

来源:互联网发布时间:2017-02-28 19:00:22

关于201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和《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及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社会事业局所属部分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07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5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13、2014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具有3年或6年教龄的在职教师需出具其任教学校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教龄认定证明材料。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3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5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华阳职中除外),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4年11月24日00:00至11月28日23:59。

审核照片:2014年11月24日09:00至11月28日17:00。

资格审查:2014年11月24日09:00至11月29日17:00。

网上缴费:2014年11月24日09:00至11月30日23:59。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二〇一四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社会事业局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交《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二〇一四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后的1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凭有关证明于2014年12月5日前的工作日内可办理退费手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办理;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办理;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办理。退费手续办理地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4楼)。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并于2014年12月16日至20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应确保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4年12月5日通过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教育信息网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4年12月20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参加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的统一笔试,面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0日上午。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

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日)的大学生志愿者(达到规定服务年限、考核合格且截止报名结束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有关证明材料应于2014年12月10日至12日交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社会事业局人才资源处(天府大道南段288号229室),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笔试成绩将于2015年1月5日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教育信息网公布,期间也可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各单位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布。2015年1月10日至12日,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校验面试原件。面试原件校验须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七、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优先按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的顺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由招聘单位再次组织面试考核,确定最终成绩)。

体检由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社会事业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和社会事业局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社会事业局报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审核确认。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结束后在我区服务年限应不少于3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本区。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由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社会事业局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28—61889797(成都市天府新区纪工委(监察局))。

本公告由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项,请来电咨询:028—68772396,028—61889715。

附件: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rar

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2014年11月20日


谨防受骗提示:如果报名时出现收费或汇款等情况,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文武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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