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现就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1.参加重庆市2015年秋季考试成绩合格而未认定的人员;
2.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3.参加全国统考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及程序
参见重庆市教委门户网站和重庆市教师资格网 教师资格认定 栏目中 认定条件 和 认定程序 。
三、认定时间
认定工作原则上按照《2016年上半年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执行。
四、证书发放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员凭毕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时到认定现场确认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过程中发现有误的,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及时进行信息更正。
五、材料归档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及时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资料归档工作。社会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自行交给档案保管机构归档。
联系方式: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62658186
原标题:关于开展2016年上半年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
2016年上半年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doc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
责编:guquan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