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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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观是指教育者对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性质、地位、特征和具体实践活动的基本看法与认识。学生观在具体的教育实践活动中支配着教育者的行为,决定着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关系,教育者的教育活动是在一定的思想认识基础之上展开的,而这种思想认识的核心就是学生观。科学合理的学生观有助于建立和谐的良性师生关系,有助于地开展教学实践,取得理想的教育效果。
1.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主体
以人为本的学生观要求把学生置于教育活动的主体地位,注重学生的主体性需求,关注学生的全面成长,把学生真正的当做 人 来开展教育,尊重学生的自主意识,不以教师的个人意志去支配学生,按照学生的成长规律开展具体的教育教学活动。
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处于主体地位素质教育强调学生在学习活动中是认识的主体、时间的主体和发展的主体,是学习的主人。
学生具有个体独立性,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学生作为个体,具有主观的意志,学生接受知识的过程并非简单的被动接受知识,而是经过自己的考量之后做出的判断。
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具有主体的需求与责权学生的主体性的根源在于个体需求与责权的统一。学生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独立的主体,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具有学习的自主需求和动力,拥有享受相关需求的权利。
2.学生是发展的人
学生的发展是指学生在遗传、环境和学校教育以及自我内部矛盾运动的相互作用下,身体和心理两个方面所发生的质、量、结构方面变化的过程及结果,是内外部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学生作为发展的人,其发展的根本动力是身心发展的社会需要与个体现有发展水平之间的矛盾。
责编:guq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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