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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半年浙江宁波市江北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浙江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互联网发布时间:2017-02-04 17:25:13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现就宁波市江北区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江北区教育局负责全区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小学教师资格 和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认定。

江北区户籍或户籍不在江北区,但人事档案挂靠江北区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可向江北区教育局提出认定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江北区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二、网上报名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

1.社会人员 网报 时间为4月6日-4月12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

2.参加 国考 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在甬高校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 网报 时间为4月14日-4月20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

三、网上报名方式及打印申请表

参加 国考 笔试、面试合格的人员报名方式

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点击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员网报入口 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阅读 申请人 。

2.确认 服务条款 。

3.填写 身份信息 。如果您不知道统考合格证编号,请登录http://www.ntce.cn,从 成绩查询 栏目查询。

4.选择 认定机构 。该页面上部分信息直接从系统中提取,下部分选择认定机构。其中,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 市级认定机构 其他的请选择有关县级认定机构。

5.选择 确认点 。

6.阅读 注意事项 。

7.填写 申请材料 。页面分为三个部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登录信息; 申请人填写信息。其中申请照片选择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头饰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请确保此电子照片与加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建议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在申请人将全部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可以点击 提交 按钮,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8.注册 完成 。提交成功后,页面显示了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电子邮箱和密码以及 登录 按钮,点击 登录 按钮,则会进入到认定申请人登录页面。在网报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参加 省考 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的人员报名方式

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点击 未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员网报入口 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阅读 申请人 。

2.确认 服务条款 。

3.选择 认定机构 。首先选择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然后选择相应认定机构。其中,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 市级认定机构 其他的请选择有关县级认定机构。

4.选择 确认点 。

5.阅读 注意事项 。

6.填写 身份信息。

7.填写 申请材料 。页面分为三个部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登录信息; 申请人填写信息。其中申请照片选择近3个月内的正面,免冠,无头饰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请确保此电子照片与加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建议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在申请人将全部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可以点击 提交 按钮,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8.注册 完成 。提交成功后,页面显示了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电子邮箱和密码以及 登录 按钮,点击 登录 按钮,则会进入到认定申请人登录页面。在网报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需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提交认定机构。在申请人登录后,点击页面右侧的 打印申请材料 ,可以在页面的预览窗口内看到申请表样式,系统默认选择的是A4版式。点击预览窗口右上角的 打印 按钮,则打印所有页面。之后请将该表4张A4纸按顺序翻印成1张A3纸格式。

四、现场确认

申报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选择到 江北区教育局 的相关地点进行个人信息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注意事项有:

确认时间:

1.4月13日-14日为参加 国考 笔试、面试合格的人员和参加 省考 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人员的现场确认时间。

2. 5月16日-20日为在甬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确认时间为每天的8:45-11:00和13:30-16:30,逾期恕不办理。

确认地点:江北区教育局2102室。

在甬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确认地点及要求见各校通知。

随带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填写的《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3.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证明;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档案中在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持浙江省以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还需提供原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的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 国考 的需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4张,其中两张请事先粘贴在《申请表》上,另两张在现场确认时交上。

9.交费。按照浙价费〔2013〕87号文件规定,每位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员,应交纳考试费280元。

五、集中体检

相关人员须参加在指定医院集中进行的体检,体检表格在现场确认时发放。集中体检日期初定于4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在现场确认时通知。

六、能力测试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 除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外,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均应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并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和考察 。

在我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或者在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均须参加于5月中上旬组织进行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的内容和形式主要包括撰写教案、试讲、面试等。

专业不对口的考生还需加考专业知识。

参加 国考 笔试、面试合格的人员无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无需加考专业知识,无需交纳考试费。

七、咨询电话

江北区教育局:87668721

原标题: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点击下载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江北区教育局

2016年3月29日

责编:guq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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