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文
来源:互联网发布时间:2017-02-04 17:13:0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教师法明确规定: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尊重,是一种十分重要的教育手段,做为一名教师若想使学生对自己热爱尊重。首先自己要尊重自己的人格,中国有这样的格言: 人必自敬,然后人敬之 。一名合格的老师一定要具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有强烈的集体主义观念,要时刻把自己的工作与集体的声誉连在一起,一堂课的好坏, 件事的成效,对于一个人来说是无足轻重的,但对学生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都是深远的。一件错事不仅影响到个人,还直接影响到学校的声誉与教师的形象,影响到学生心目中老师的地位,甚至给学生带来心灵上的创伤。教师对学生的爱,有助于把教师提出的要求,灌输的思想转化为学生本身的要求和思想,因为实现这种转化,需要有情感的过滤和催化,也就是说,一种要求和意见如果被学生认作是出于老师的关怀和爱护,就会产生肯定的倾向而被接受。相反,同样的要求和意见。总之,在当今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在金钱、地位、名利面前不动心,这需要我们做教师的有坚定的信念,始终如一的追求,要牢记: 理智是人生的灯塔 。每一位教师要尽职尽责,鞠躯尽瘁,对得起人民赋予教师的 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这个光荣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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