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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人员:
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4年2月18日-2014年2月28日。
二、报名地点:县教育局办公室。
三、申报条件: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报名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有免试科目的申请者应提供有效的考试合格证明、免试学籍档案等,所有证件均须用复印件。报名时带用本人身份证命名的蓝色背景电子版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规格为JPEG格式,照片大小为114*156,文件大小为20KB以内。
四、培训与考试
1、培训:3月上旬至4月18日,教育局组织申报者进行培训,具体安排另外通知。
2、基础理论知识考试:考试时间为2014年4月21日,地点另外通知,考试科目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四科。
3、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基础理论考试和普通话等级测试合格者,可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专业技能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申请者可登陆进行注册申请,考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流程另外通知。
五、考试费用: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费标准的复函》规定执行。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按25元/科,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费标准按120元/人。
六、有关事项
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人员的学历,以申请人提交的正式毕业证书作为依据。学历问题出现异议的,以教育行政部门解释为准;毕业证真伪有异议的,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专业划分有异议的,以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党校等非国民教育学历不能作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专科毕业后获取硕士学位者,如不能证明其具备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历的,不能作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凡获得国外学历学位者,必须有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统一格式证明。各种非学历培训证明及结业、肄业证书不能作为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条件。
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提交学历的专业保持相同或相近。
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原则上应为吴堡县籍生源。
未尽事宜,请与县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912-6521314
吴堡县教育局
二0一四年一月二十日
责编:guq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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