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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安县教育局关于2014年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一、受理权限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依安县教育局受理。
二、信息发布地点
2014年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所有信息均在 依安县教师资格认定群 中发布,请申请人加入此群,并随时关注群消息,群号:368162826。
三、认定范围和对象
凡是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依安县行政区域内、符合《教师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学历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人员,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视为具备合格学历。其他中等专业、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视为不合格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视为不合格学历。
初中毕业升入五年制小学教育专科专业的毕业人员,只能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毕业升入五年制高职专科专业的毕业人员,只能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专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专业必须与本人毕业的专业一致或相近。
四、申请认定办法和程序
----师范类毕业人员:
网上申报-- 体检、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现场确认合格-- 认定-- 发证。
----非师范类毕业人员:
考试合格-- 网上申报-- 体检、思想品德鉴定、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合格-- 现场确认合格-- 认定-- 发证。
网上申报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6月25日 7月6日。
2、网上报名地址:按规定时限到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超过时限网报窗口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网报申请。
3、申报人要按网上的申报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4、申报人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要保证准确无误,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个人信息虚假或不实造成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体检
1、体检对象:具备本公告 认定范围和对象 中 6月15日理论考试各科均合格人员及师范类免试人员。
责编:guq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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