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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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踏实,师德优良,身体、心理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中小学男性教师要求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教师要求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原籍为瑞安市的,或夫妻一方现为瑞安市户籍且分居时间已满三年的。
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满5年(含试用期,回原籍的未婚教师需满3年,下同),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合格)。
5.选调岗位学科任教满5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回原籍的未婚教师放宽至初级职称,教龄满3年),具备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且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已合格。
6.县级及以上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三坛”、市级学科骨干、高级教师、任教科目为我市当年紧缺学科的教师、县级(市、区)优质课评比、教师基本功(含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二等奖获奖者等,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
7.2006年以后参加事业单位工作的,须是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进入,免费师范生除外。
二、选调岗位及计划数
详见《2019年瑞安市公开选调市外优秀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8月8-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地点: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瑞安市瑞祥新区瑞枫大道801号)
2.报名所需材料
(1)《2019年瑞安市公开选调市外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包括第一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含定期注册信息)、教学荣誉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年限证明(原件)1份(附件3);
(4)首次进入事业单位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审核表、报到证、录用审批表、介绍信等)及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均需签署“复印于原件,核对无误”及核对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6)属回原籍条件报名的,需提供瑞安户口簿或户籍迁出凭证;属未婚条件报名的,需提供未婚证明。
3.除年龄外,其他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选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瑞安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相应的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考核与试课相结合办法,由瑞安市教育局会同瑞安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试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总分100分,其中考核分30分(具体考核量化计分办法见附件4),试课分70分(试课以百分制计分,低于75分(不含)者不予以选调)。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拟调对象人员,在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放弃者,不再递补)。总成绩分相同的,优先确定顺序为:⑴试课成绩高分者;⑵骨干分高分者;⑶学历层次高者;⑷入编时间长者。
四、调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由瑞安市教育局按规定程序报瑞安市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调动资格,不再递补。对反映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咨询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77-65802320
责编: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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