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一、选调计划
见附件
二、选调条件和要求
1.乡镇任教时间及相关工作经历要求。在编教师应在2016年9月15日前入编至我市各级各类教育单位,并在农村学校实际工作时间累计满足三学年;特岗教师均应在2015年9月15日前在我市到岗到位,且在农村学校实际工作时间满足三学年;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按协议规定执行。均应为现在职工作人员,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8月31日。
2.资格证及专业要求:参加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段选调的教师须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参加会计选调的教师,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即会计证),且近三年内至少累计从事两年以上相应学段的教育教学工作(参加会计选调的教师,近三年内至少累计从事或兼任两年以上会计工作);参加高中学段选调的教师,须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参加各学科选调报名的教师,学科要求为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小学教师资格证无任教学科的,可按近三年内至少累计从事两年以上相应学科教学报考);或所学专业(师范类学校小学教育专业或初等教育专业可报小学学段的任意学科);或近三年内至少累计从事两年以上相应学科教学与选调学科对应。
3.普通话证要求:参加选调人员均应取得二乙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科岗位的考生须取得二甲以上等级证书。
4. 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可不定等次)。
5.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教师选调报名:
(1)因病因事请假一年内累计超过三个月的;
(2)因违纪违法正在立案调查的;
(3)因违纪违法受到组织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2018年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现聘学校的;
(6)办理民办学校支教尚未解除民办学校聘用合同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至6日。
2.报名地点:市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3.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选调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选调报名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须持有任教学校所属中心学校出具同意报考并证明乡镇任教时间与从事相应学段、学科和专业教学的介绍信及年度考核等次、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本人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介绍信相关内容与相关证件复印件均需经中心学校主要负责人或政工负责人根据个人档案核准后签字并加盖公章)。未能提供证件原件的统一由中心学校查实个人档案资料为准。
4.报名时,每人交免冠1寸正面相片3张,并填写好报名登记表,同时所持证件必须真实有效,杜绝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否则,随时发现,随时取消选调资格和考试成绩,三年内不予评先评优、评聘职称和不允许参加公开选调教师工作。
(二)笔试
本次选调分学段、分科目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由市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阅卷。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1.笔试内容:
参加幼儿园选调的教师,笔试内容为我市现行使用的幼儿园教材。参加小学学段各科选调的教师,笔试内容为我市现行使用的小学学段、初中学段相应科目教材,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内容各占50分。参加初中学段各科选调的教师,笔试内容为我市现行使用的初中学段、高中学段相应科目教材,初中学段、高中学段内容各占50分。参加高中学段各科选调的教师,笔试内容为我市现行使用的高中学段相应科目教材,满分为100分。参加会计人员选调的教师,笔试内容为会计专业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8月10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展辉学校。
(三)预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段、分学科等额确定预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则年龄大的优先(以个人档案认定年龄为准)。名单一经确定后,无论何种原因出现缺额时,一律不递补。
(四)公示
等额确定的预录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电话:4266772,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选调手续。具体选调方法如下:分学段学科,按选调教师考试成绩名次顺序(从第一名开始),在规定的城区学校选调岗位中,由选调教师自选学校及相应岗位(根据学校岗位及现有教职工实际情况,选调专业岗位级别低于现聘岗位级别者同样坚持自愿原则)。选调教师一经选定学校及相应岗位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更改。
四、其它事项
1.严格组织纪律,禁止用请客、送礼、说情、威胁等任何不正当手段竞争,如有发现,取消选调资格,并给予严肃处理。对出具虚假证明者,一律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政工负责人责任;对提供虚假证件、虚假材料者,一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在公开选调教师工作中,考评工作人员凡涉及到本人亲属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为确保选调教师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由市纪检监察和编制、人社等职能部门进行监督,并设立监督投诉电话:4266772 。
4.音乐、体育、美术等科目的选调教师,一律安排在与选调岗位科目一致的岗位上工作。
5.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6、本公告所称“以上”、“以后”均包含本级、本数。
7.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武冈市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责编:荣秀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