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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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调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注:万安二中设有本部和分部两个校区,选调教师根据工作需要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岗位。)
三、选调条件
1.我县现在编在职的公办学校教师,在本县公办学校任教满4周年以上(根据《江西省特岗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特岗教师被聘为正式教师后,3年内不得调入县城学校”的规定,特岗教师须在本县公办学校任教满6周年后才能报考)。三定向教师及2014年春季招聘的教师按合同协议执行。年龄在40周岁以下(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
2.报考初中岗位的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中小学音、体、美岗位的教师,全日制学历的专业须为音、体、美相关专业,或有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报考初中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条件为: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或者熟悉网络办公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掌握计算机的软硬件安装和维护操作,在学籍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年报系统、职称管理系统、综合素质平台、中考报名系统等与学校相关的网络系统中,至少能熟练操作其中三项及以上者(由任职学校出具证明)。
3.一人只能报考一个学科岗位。初中的教师只可报考与自己任教学科对应的初中岗位,小学的教师只可报考小学岗位。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选调:
①近三年内因违法违纪被县教育主管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或处分者;
②近三年中有一个完整学期请病假的,或一学年中请事假(含离岗)累计达60天及以上者(法定假除外)。
四、选调办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的30%、面试(加试)成绩的30%、教学成绩得分(满分30分)、学校评价得分(满分10分)和奖励加分五项综合评定,实行公开竞聘、择优录取的方式。
市级及以上的骨干教师(含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特级教师)报考相应层级和学科的岗位,可以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达到所有报考相同岗位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以上即录取。亦可跟其他人一样参加考试,以综合评定成绩参加排序录取。
(一)笔试
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及相应专业的教材教法,其中专业知识占80%,教材教法占20%。
(二)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得分、教学成绩得分、学校评价得分和奖励加分四项综合总成绩排序,其中报考小学英语和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微机岗位的按笔试成绩得分、学校评价得分和奖励加分三项综合总成绩排序。学科岗位数5人及以下的按1.5倍人数(进一法取整数)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学科岗位数5人以上的按1.2倍人数(进一法取整数)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方式为试讲,临时抽签确定试讲内容,准备时间45分钟,试讲12分钟内完成。评委由5-7人组成,临时抽调。统计面试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评委评分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
(三)教学成绩计分
参加选调教师的教学成绩(特指报考初中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学科和小学语文、数学学科的教师)以县教体局统一组织的期末考试和升学考试为准,由教研室核查统计。教学成绩总分为30分。
未列入上述科目选调岗位的教师不考核教学成绩,将以技能加试(满分100分)成绩的30%计入综合成绩。技能加试的内容和方式见《2019年万安县县直及县城周边学校选调教师技能加试方案》。
1.教学成绩以近三年的为准,每学年各10分。具体查看报考教师各学年下学期的期末统考成绩。
2.成绩计算办法:
(1)初中七、八年级的教师查看期末统考成绩的及格率和优秀率,九年级的教师查看中考的及格率和优秀率。其中及格率占6分、优秀率占4分。
计算时以全县该年级该学科及格率和优秀率的平均值为标准,及格率达到县及格率平均值计3分,每高出1个百分点加0.5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3分,每学期加到6分或扣到0分为止。优秀率达到县优秀率平均值计2分,每高出1个百分点加0.4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每学期加到4分或扣到0分为止。
(2)小学一至五年级的教师查看期末统考成绩的平均分,六年级的教师查看小考成绩的平均分。
计算时以全县该年级该学科平均分为标准,达到县平均分得5分,每高出1分加1分,每低1分扣0.5分,每学期加到10分或扣到0分为止。
(3)报考教师若任教同一学科多个年级,取所有任教年级的平均得分计算;若任教多学科,报考初中岗位的只取报考学科的成绩计算,报考小学岗位的取实际任教学科的平均得分计算(小学限语、数两科)。报考初中岗位的没有任教报考学科的不得分。
(4)因受组织上工作安排(如支教、跟班学习、借调、小学教师下派幼儿园任教等),导致其某学年任教未满一年而没有完整的近三年教学成绩者,按以下方式计算其教学成绩:①报考教师只有所报考学科一年教学成绩者,另两年的教学成绩得分取该年的成绩得分计算;②报考教师有所报考学科两年教学成绩者,第三年的教学成绩取其这两年教学成绩的平均得分计算;③报考教师若三年都没有所报考学科教学成绩者,则三年的教学成绩分别取本次报考该学科岗位的所有教师当年成绩得分的平均分计算。
(四)学校评价
学校评价为10分。由学校班子成员对报考教师近三年的工作表现评分。其中校长评价5分,其他班子成员评价5分,其他班子成员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人评分的平均分(若其他班子成员只有4人及以下的直接取平均分)。
(五)加分
1.村小、教学点从教经历加分
报考教师从教以来,凡在村小任教满一周年加0.5分,在教学点(限一师一校)任教满一周年加1分。此项加分3分封顶,须提供任教学校出具的证明,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2.综合荣誉加分
凡获县级及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十佳教师、优秀校长、师德标兵(或师德先进个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7种荣誉称号,按以下分值加分:县级加0.5分,市级加1分,省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同一年度获同一奖项,取最高奖励分值予以加分,不重复加分;不同年度,不同奖项可以累计加分。此项加分3分封顶。
3.优课赛获奖加分
凡教师本人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优课(高效课堂)赛中获奖,按以下分值加分: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县级10.50.3
市级21.51
省级32.52
国家级43.53
特等奖按一等奖加分,优胜奖按三等奖加分。同一年度同一活动获奖,取最高奖励分值予以加分,不重复加分;不同年度不同活动获奖可累计加分。此项加分4分封顶。
报考音、体、美教师岗位的,近五年内在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行的艺术节、运动会和绘画等业务比赛中本人或指导获奖参照上述标准加分。此项加分8分封顶。
4.班主任工作加分
近三年担任班主任工作每学期计0.5分,班子成员、村小校长视同班主任,中小学班子成员兼任班主任的可重复加分。此项加分3分封顶。
以上获奖加分的证书(证明)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和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7月24-2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芙蓉小学办公楼二楼小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名表(见附件)。报考时只分学科岗位,不具体到各学校学科岗位,比如报考小学语文,只需要在报考岗位栏目填写“小学语文”,而不能填写“实验小学语文”。学校若同意符合条件者报考,在报名表上填写“符合报考条件,同意报考”字样,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②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教学经历证明(由现任教学校出具,从参加工作至今的完整经历);④加分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⑤近三年担任班主任工作证明(不含部分学校设立的副班主任),学校班子成员(有发文任命的)和村小校长视同班主任;⑥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⑦报名费200元。以上材料报名时须一次性提供,过后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4.选调岗位数5人及以下的,选调计划和该岗位报考比例达1:2及以上方可开考,选调岗位数5人以上的,选调计划和该岗位报考比例达1:1.5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将相应调减选调计划。
(三)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和各项加分材料进行审查统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加分公示
笔试前将报考者的教学成绩得分、学校评价得分和奖励加分情况在万安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和报考教师所在学校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再举行笔试、面试(加试)。
(五)考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8月1日。地点:县教体局三楼接待室。
2.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8月2日上午。地点:万安中学。
3.面试(加试)时间:8月4日。地点:万安二中。
(六)公示、选岗、确定选调人选
1.以综合评定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学科岗位等额预录取。若出现末位总分并列的,则录取笔试成绩高者,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录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录取教龄长者,若教龄相同,则录取学校评价得分高者,若还相同则一并录取。预录取名单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和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间,考生放弃选调或审查不合格的,按预录取原则递补一次。
2.经公示无异议后选岗。该学科只有一所学校有选调岗位的,直接录取到该岗位,同一学科有两所及以上学校有选调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岗。选岗时总成绩相同者按预录取原则确定顺序。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不论以何种方式报考,只要能进入录取,则优先选岗。骨干教师报考同一岗位的按面试成绩确定选岗顺序。
上述选调学校的教师参加选调考试并被录取到他校后,所产生的空缺将根据相应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排序依次补录。报考教师仍录取在本校的则不占选调岗位职数。
3.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选岗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经县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县政府审批,县政府下发抄告单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学校要及时将选调教师的精神传达到每位教师,为符合条件的教师报考提供方便。
(二)严明选调工作纪律。学校要对参加选调教师的教学成绩和奖励加分进行如实核查,为本校开出的证明等材料负责。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中,如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七、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咨询电话:0796—5701290
八、本方案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责编: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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