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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
育斌学校、新安小学、龙山小学、建美小学、新阳学校。
二、招聘岗位
岗位需求:小学教师岗位42个,详见《2019年海沧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户籍不限。
4.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26日(不含)之后出生)。截止7月26日(含),在本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满5年且仍在岗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3年7月26日(不含)之后出生)。
5.具备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在本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满5年且仍在岗的,学历可放宽至中师。
6.持有教师资格证,如报考者所持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岗位不一致时,可凭符合条件的学历的专业报考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19年7月26日(含7月26日)报名前取得。
2019届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在报名时,因教师资格认定中,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可凭国考合格证明报名,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供教师资格证。
7.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学校的一个岗位。
四、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8日—7月26日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2019年海沧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及《2019年海沧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个人信息登记表》(附件3)至hcmbjszp@163.com,邮件名称、报名表、登记表名称统一命名为:报考某民办学校教师+姓名+学科。
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3.联系方式
电话:江老师0592-6580561 颜老师 0592-6580591
咨询时间:8:00-12:00 15:00-18:00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3724室
(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滨湖大厦七楼)
(二)资格初审
区教育局将组织资格审查,对应聘者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通过网上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初审结果直接反馈至报考者报名邮箱,初审不通过者可于7月27日下午17:00前将申诉理由及申诉材料扫描件提交至hcmbjszp@163.com,逾期视为无异议。
报名者7月29日可登陆海沧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cang.gov.cn(信息公开—主动信息公开—重点信息公开—教育),查询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同时自行打印报名表,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三)确认招聘岗位及人数
资格初审后确认招聘岗位及人数。资格初审通过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招聘岗位及数量。
(四)笔试
1.笔试形式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教育综合知识与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2.笔试时间
报到时间:2019年8月3日 上午8:00
测试时间:2019年8月3日 上午8:30-10:30
参加笔试人员应于当天上午8:00前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表至考点报到。迟到30分钟者视为自动弃权,不得进入考场。
3.笔试地点
北京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学校京口校区(初中部)
(地址:海沧区兴港路177号,公交车京口站下车,向前走20米右转到达。)
(五)面试
1.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 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人员名单于2019年8月5日,在海沧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cang.gov.cn公布。
2.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课堂教学测试(片段教学)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课堂教学能力。课堂教学测试(片段教学)备考时间30分钟,测试时间12分钟。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设60分合格线,不合格不予聘用。岗位拟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的,面试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
2019年8月10日
应聘者于面试当天上午7:00前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表至考点报到。迟到30分钟者视为自动弃权。
4.面试地点
北京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学校京口校区(初中部)
5.面试流程
抽签→候考→备考30分钟→课堂教学测试12分钟→评委打分→工作人员计分→现场亮分→公示成绩。
评审组由5人组成,评委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保留2位小数)为考生面试得分,现场亮分,并在公示栏公布。
(六)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40%和面试60%折合成综合成绩,设合格线60分,根据综合成绩从合格线人员中,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名单。
(七)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8月11日前于海沧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于8月12日8:00—12:00将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1份)送至区教育局(海沧区滨湖北路1号滨湖大厦7楼)3724室进行资格复审:
1.报名表(原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7.符合“招聘条件”第4条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的报考者,须提供近5年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以及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任教工作经验证明(原件、复印件)
体检人员名单8月12日在海沧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cang.gov.cn公布。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项目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结果报区教育局备案。
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人员应按要求参加体检,并配合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自行通知。
(九)递补
在面试后,对因考生成绩不合格导致的空缺岗位和因报名人数不足导致的减少岗位,经教育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在遵循考生意愿的情况下,从同一学科服从调剂且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达到60分合格线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高低进行跨校调剂补充,并由考生自主选择空缺岗位或减少岗位。
办理聘用手续前,因体检不合格的,或考生放弃体检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经教育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在遵循考生意愿的情况下进行调剂补充,调剂办法同上。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沧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ca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手续。
(二)工资待遇
学校实行工资绩效管理,工资待遇与工作量、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挂钩,月工资(含医社保等)不低于4700元/人,寒暑假工资不低于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
六、纪律要求
(一)报考者应按规定时间到达笔试及面试地点,迟到30分钟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考试前需交验身份证、报名表,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教材、复习材料,面试中不得透露个人姓名、家庭情况、毕业院校等具体情况。
(三)报考者应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责编: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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