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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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
二、选调教师学科及名额
根据城区学校编制测算情况,结合城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求,经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研究后,确定各校选调教师具体选调学科及名额(具体情况见附件1)。
三、选调教师的范围和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桐城市域学区内在编在岗教师均可参加城区初中、小学教师选调考试:
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高学段教师资格,可以报考低学段教师岗位)。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 7 月 18日及以后出生)。
3、正式任教满3年(截止当年8月31日),年度考核除因试用期不定等次外,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任教年限和期内考核结果具有同等资格。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凡符合上述条件要求报考的教师,由本人向所在学校(中心学校或中心小学,下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2019年城区部分学校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提供有关证件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毕业证、身份证和涉及加分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及1份复印件)及近期两寸正面半身免冠同底版照片3张。
2、所在学校审核证书、证件材料后在申请报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将相关证书、证件材料整理上报所在学区。
3、所在学区组织初审,对学校上报的证书、证件材料审验原件后在复印件的每页右上角签署“已审核”并加盖学区管理委员会公章,审核完成后在《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签字盖章,并在申请报告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
4、各学区认真填写《2019年城区部分学校选调教师报名汇总表》(附件3),于7月23日下午17:00前将电子文档发送到人事科邮箱:tcsjyjrsk@126.com。电子邮件命名为:单位编号+单位名称+选调考试报名汇总表。
5、各学区务必于7月24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汇总表》、报考教师个人申请报告、照片、《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单位审核后相关证书、证件复印件材料汇总整理装订报市教育局人事科(不接受个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6、7 月 29 日,市教育局将联合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教师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选调等资格。
7、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之比,选调5人以下不低于3:1,选调5人及以上的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五、考试
选调教师考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共同组织实施,由市纪委监委纪检组全过程监督。
考试方法:考试采取笔试加专业测试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笔试成绩包括文化课理论考试成绩和政策加分。
1、文化课理论考试内容:参照高考要求分层次(初中、小学)分学科命题,统一组织考试。报名参加初中教师选调人员,考报考学科的高中课本理论知识;报名参加小学教师选调人员,考报考学科的初中课本理论知识。不安排实验操作和外语听力。文化课理论考试卷面满分分值为100分。
2、笔试准考证领取:8月6日各学区到教育局领取本学区考生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加分
为较全面反映报考教师的素质,突出教育教学能力,符合下列条件者,给予加分:
①本人获“教坛新星”称号:省级10分、安庆市级5分、桐城市级2分。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②本人获安庆市“学科带头人”称号5分,安庆市“骨干教师”3分,桐城市“学科带头人”称号3分,桐城市“骨干教师”2分。“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加分。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③本人获本学科优质课大赛: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7分;省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安庆市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桐城市一等奖1分。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上述加分条件申报者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一致的证书材料,加分分值累计计算,最高分不得超过10分。加分情况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网站公示。
4、笔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文化课理论考试卷面分值+政策加分分值。笔试成绩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二)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选调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选,岗位选调计划数5人以下的按2:1比例确定,岗位选调计划数5人及以上的按1.5: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2、专业测试方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报考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专业测试按报考学段、学科安排,采取无生上课的方法进行(上课时间15分钟,备课时间30分钟),专业测试满分分值100分,取各考官的加权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3、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测试成绩现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分值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六、调入教师的确定
根据各学段、学科调入教师名额和考试总成绩,分学段、学科等额确定拟调入教师人选名单,若入围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分的,按以下原则依次确定:专业测试成绩高的优先;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学历层次高的优先;最高学历相同的,第一学历高的优先;学历情况相同的,近十年来受到过的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表彰按省、市、县级优先;表彰层次相同的,综合表彰的优先。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拟调入教师人选名单确定后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依据教师考试总成绩,分学段、学科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报考教师本人自主选择具体调入学校;对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择校或不愿意择校者取消其调入资格,空缺名额按该学段、学科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上述确定拟调入教师人选的办法处理)。
调入教师名单及时公告,8月25日前报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办理有关手续。
七、有关事项
1、凡涉及报考条件、优先原则等有关证件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毕业证、身份证和涉及加分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及1份复印件),限报名时提供,逾期提供无效。
2、调入人员凡涉及到个人职称等有关问题,按职称管理有关文件和调入学校的规定执行。
3、本《公告》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责编: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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