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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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1.面向福建省(包含配偶一方户口在东山县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2.须参加县教育局等单位联合组织的编外教师招聘考试。
3.所有招聘条件的认定、资格复核、体检及其它未尽事宜均参照《2019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规定的办法执行。
二、招聘岗位
1.小学40名。其中:语文13名、数学13名、英语4名、音乐2名(其中1名为钢琴方向)、体育2名、美术2名、信息技术2名、思品2名。
2.幼儿园60名。
3.因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新任教师招考、参军等四种原因造成的原有编外教师空缺岗位,在本次招聘一并补聘。
三、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由县教育局及相关部门组成编外教师考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笔试。笔试合格分为60分,成绩不合格不能确定为招聘对象;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岗位拟招聘数,则取消该岗位剩余岗位数。本次招聘不设加分项,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确定体检对象时,如遇笔试成绩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再相同,采取面试方式,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入围者,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后给予聘用。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至31日(正常上班时间)。应聘人员本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东山县教育局(西埔镇东四路)三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596-5889391,联系人:俞老师。
3.提交材料:现场报名期间,县教育局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须提交:
①《东山县2019年招聘编外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东山县人民政府(东山县教育局)网站下载,填好打印〕,粘贴相片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户口簿;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
(上述②至④需原件和复印件)
县教育局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现场进行审核。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资格条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一经核实,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五、体检
1.体检工作由东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按以上“招聘方式”确定体检对象。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东山县教育局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应聘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东山县教育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4.因体检缺席、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放弃所空缺的职位,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5. 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六、考核
1.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及相关部门负责。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
七、管理办法及待遇
(一)合同签订
经体检、考核合格后,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招聘的编外教师以劳务派遣方式与选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学校一份。聘用期限暂定三年,一年一签,考核合格作为续签的基本条件。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管理人事档案及办理相关事宜。应聘人员中属在职人员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待遇
1.招聘的编外教师每人每年财政预算额度60000元(包括工资、福利、“五险一金”等),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2018年招聘的编外教师每人每年财政预算额度同时调整为60000元。
2.在财政核拨的年额度内,提取一定资金作为月绩效奖励和年度考核奖励,根据学校的考核结果,对满学年工作、工作表现优秀的给予兑现月绩效奖励和年度考核奖励。
3.编外教师在评优评先方面与在编教师具有同等权利。
(三)管理
1.县教育局根据各校教师实际需求情况,对编外教师可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的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已签合同的给予解除。
2.编外教师须在中小学的教育教学一线岗位工作,离开一线岗位的,视为违约给予解聘。
3.编外教师要服从所在学校的工作安排,学校对其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县教育局按年度安排考核,考核情况与绩效奖励挂钩。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解聘。
4.编外教师因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新任教师招考、参军等四种原因,应提前告知学校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得享受本年度考核奖及月绩效奖励工资。
招聘咨询电话:0596-5889391
责编: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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