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四川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选聘西苑中学校长1人公告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6-28 22:44:48
北川羌族自治县西苑中学是由山东威海援建的一所现代花园式学校,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办学效益显著。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办学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聘西苑中学校长1名。
一、选聘岗位
面向全县公开选聘北川羌族自治县西苑中学校长1名。
二、选聘范围及对象
全县普通高中、职业中学副校长,全县初级中学(含九义学校)校长、副校长,全县小学校长。
三、选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三)民主、公开、竞争、 择优原则。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法律赋予的政治权利。
2.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德良好,具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精神。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工作务实。
4.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5.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并能运用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办事,严谨治校,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二)具体条件
1.学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职称: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任职经历:担任普通高中、职业中学副校长3年以上,担任初级中学(含九义学校)校长3年以上、副校长3年以上,担任小学校长5年以上。
4.年龄: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近三年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选聘办法及程序
选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开展选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选采用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本次公开选拔西苑中学校长公告在北川县政务网、北川教体QQ群和校园长微信群公告,报考者认真阅读《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开选拔西苑中学校长公告》,如实、准确填写《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开选拔西苑中学校长报名信息表》,并于2019年7月3日—8日(截止时间:2019年7月8日下午5:30)携带已填写好的《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开选拔西苑中学校长报名信息表》(A4纸双面打印)一份、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免冠彩照2张到县教体局人事股(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云盘北路24号,联系电话:0816-4823643)进行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含报名、发放准考证等环节)、资格复审(含考试、考察等环节)和资格确认(含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等环节。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始终,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本人于2019年7月9日在县教体局人事股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选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岗位选聘人数与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选聘计划。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40%)
(1)笔试时间、地点:2019年7月10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内容:主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管理学、新课程改革的理论与实践。注重考察应聘人员运用教育基本政策和理论解决学校教育实际问题的能力、引领学校发展的创新能力和组织学校开展素质教育的执行能力。
(3)要求:主题鲜明,论据充分,构思新颖,逻辑性强,语言流畅,结构完整。
报考者在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2.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60%。其中考官评分占60%,评委评分占40%)
(1)时间地点:2019年7月10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在面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报考者现场抽题,即兴作答,时间在20分钟以内(含审题时间)。试题包括问答题2道和即兴演讲题1道。主要考查报考者对现代教育思想、教育理念的理解与运用,报考者个人的理论水平、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管理能力以及指导学校教育教学、教研教改等方面工作的能力。
(3)要求:观点鲜明,内容新颖;条理清楚,逻辑性强;使用普通话,语言简练、生动、流畅,富有感染力;仪表大方,自然端庄。
(四)考察
根据选聘岗位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公选工作领导小组按干部考察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组依据任职资格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着重了解政治品格、作风品行、德才表现、廉洁自律、人岗相适和社会认可等情况,深入了解学校管理能力、教学教研水平、师德师风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作出评价,防止“带病提拔”。
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选聘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由选聘领导小组研究是否递补。如果同意递补,按照考试总成绩以选拔岗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组织考察。
(五)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教体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对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对决定拟任用的人选,进行公示。
(六)公示
对考试、考察合格,经县教体局党委研究决定拟任用的人员在北川县政务网、北川教体QQ群和校园长微信群及县教体局办公地点、拟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由县教体局按程序发文聘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胜任现职的,解除选聘职务。
七、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公开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选聘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选聘工作事项时,与报考者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八、本公告由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4823643
举报电话:0816—4823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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